走基层,进车间,访乡村,开展“百千万”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经过3650天的辛勤守护,浙江安监人向党的“十八大”交出一份满意答卷——浙江省安全生产3项指标连续8年实现“零增长”。
过去的10年,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不断加强改进的10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发展推进、形势持续好转的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总战略以及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基层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手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措施,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明确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每年省安委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及时研究修订并下达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对考核目标进一步进行细化量化。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地、各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建立了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谈话制度,定期通报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高发地区和部门视情况采取督查、红黄牌警告、上级领导约谈等措施,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多管齐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省安监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积极督促和引导企业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收到较为明显的效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058家企业获得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及时组织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露天矿山企业负责人的轮流值班和定时检查制度。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通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公示制度、实施企业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等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各级安监部门把基层基础作为一项根本性、关键性的工作来抓,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这一治本措施。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把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网络建设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制订量化标准,强化推进,乡镇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
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相继颁布地方性标准,为有效监管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提升了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题,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扎实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千里行”、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率先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为重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企业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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