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因自己的疏忽,吴某开车时轧死了自己两岁的儿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直到现在,吴某仍然接受不了儿子已经离开的事实。“都是我的错啊,我没有看好孩子。”在取保候审时,他不禁嚎啕大哭。
开车时不慎轧死儿子
吴某几年前来到宁波,与他人合开了一家米粉店。两年前,妻子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特别是当他会开口叫“爸爸”后,吴某更是觉得生活有了盼头,干起活来也更起劲。
今年8月29日上午10时许,吴某想把停在米粉店门口的面包车开到对面的空地上。担心两岁的儿子乱走出危险,他还特意用一块高约50厘米的木板拦在大门口。
面包车刚启动不久,吴某就觉得车子颠簸了一下,他以为是车轮碰到了石块,也没当回事。但当他把车停好后从驾驶室下来,眼前的一幕吓得他脸色发白:儿子就倒在石子路上,满脸是血。吴某抱着儿子一路狂奔到医院,冲进急救室。不幸的是,他再也听不到孩子的声音。
“谁能想到呢,儿子就这么没了。我明明看到车前没东西的。”吴某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多岁。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吴某驾驶面包车在起步时,车左前侧碰撞到孩子,车左后轮又碾压了一次。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10月份,该案件移送到镇海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吴某因疏忽大意,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察官同时认为,案发后吴某能积极将被害人送医,主动报警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相关情况,系自首。而且,吴某与被害人系亲生父子关系,其犯罪主观恶性应小于其他类似情况的非亲属关系下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主观恶性。同时,对吴某予以刑事处罚易造成对这个家庭的二次伤害。
“吴某丧子已经是锥心之痛了,再加上这是他自己一时疏忽大意造成的,更是人间悲剧,他与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悲痛。”检察官表示,根据吴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事实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院决定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不能过分依赖倒车雷达
采访中,交警告诉记者,年幼的孩子较为好动,家长更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停车、刚起动车子时,要注意到孩子是否正在车前车后来回行走,以避免将孩子撞倒,“在停车场、马路边以及有机动车经过的地方,最好将孩子抱起。”
另外,交警表示,司机也不能过分依赖倒车雷达。车辆如果配备有倒车影像系统,能提前发现在视觉盲点里突然出现的儿童。但不少车辆只配备了倒车雷达,而雷达探头安装在后保险杠的4个点上,会有一些盲区,当很小的孩子在车后时,雷达就有可能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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