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记者11月1 4日从高速交警处了解到,市民今后坐客车上高速,如果不系安全带,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录入公安系统的数据库,记录在案。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客车乘客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李乐峰对记者说,其大队管辖的永嘉服务区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从昨天开始对客车上的乘客未系安全带行为进行检查,并首次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往检查都是口头教育多,但效果不佳,大多数乘客对此未放心上,现在按照相关规定要加大管理力度,要让乘客对安全加以重视。”李乐峰说,11月1 4日第一天对3辆客车进行了抽查,结果共开出了3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内,已经算是好的了。”李乐峰表示,根据以往的经验,除了像长运集团这样的大公司可能会好一点外,其他的一些客车有的安全带打死结的都有,他们会因此对公司予以处罚要求整改,但是即使客车硬件过关,乘客自觉系安全带的比率最低的甚至不到10%,令人忧心。
“目前虽然给予不系安全的乘客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主要还是警告为主,不作罚款。”李乐峰说,作为行政处罚,处罚信息会录入系统,记录在案,如果乘客再次被查未系安全带,届时将要被处以50元的罚款。
他透露,接下来高速上对客车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带的检查将会成为常态管理,而对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乘客的行政处罚,也将视管理效果而跟进加强。
警方还介绍,小车驾驶员上高速如未系安全带,会被处以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而小车上的乘客(包括后座乘客)如未系安全带,同样可以被处以行政处罚。高速交警表示,目前的检查管理以客车乘客为突破口,今后肯定会加强对小车乘客系安全带的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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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乐清的浙B27320大客车2008年发生死伤16人的重大事故
伤势最轻的乘客,也是唯一系安全带乘客
2008年10月13日中午11时许,一辆从宁波开往乐清、车牌为浙B27320的大客车,在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往宁海方向两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冲破护栏,翻入路边水沟,造成车内16人1死15伤,最小的受伤乘客是一名年仅3岁的女孩。
20岁的安徽小伙子小侯是最幸运的人。全车厢15名乘客,只有他一人系上了安全带。虽然车子像搅拌器一样不住翻滚,小侯却被牢牢地固定在了车座位上,成了第一个逃生、伤势最轻的乘客。
最近,一辆大客车在嘉兴发生车祸,由于乘客未系安全带,全部被撞飞,造成1死21伤。请刷二维码观看,为自己上一堂警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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