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甲鱼塘偷三次甲鱼 德清一男子坐三回牢
2012年11月20日 17:06:32
浙江在线11月20日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德清一男子却3次偷村里同一个甲鱼塘的甲鱼,3次被判刑。
白某,今年49岁,德清县雷甸镇人。不知为何,对村里的一个甲鱼塘情有独钟。
1993年,白某因在村里的甲鱼塘里偷甲鱼,被法院判刑六年。 2005年,白某再一次跑去那个甲鱼塘偷甲鱼,这一次他被法院判刑二年。刑满释放之后,派出所的民警再三告诫白某不准再去偷甲鱼,并且告知他有一个五年的累犯期限,如果五年内再去偷甲鱼,作为累犯是要从重处罚的,白某连连点头。
第二次出狱后,一晃五年又十天过去了,法律规定的五年累犯期限安全度过,白某又开始起贪念。
这一次,白某决心要大显身手,好好偷一次。今年9月的一天晚上,白某推着三轮车偷偷摸摸到甲鱼塘隐蔽的地方,开始捕捞甲鱼。捞了三大袋甲鱼之后,白某心满意足地骑着三轮车往镇上去,打算在早市卖个好价钱。
白某骑三轮车到主干道时,迎面碰到了巡逻的民警。白某一看到民警,跳下车拔腿就跑。民警们追上去,看到三轮车里的甲鱼,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立即对白某展开抓捕。
白某一路狂奔,跑到了附近一个鱼塘,衣服一脱,跳进鱼塘游起泳来,民警们沿着鱼塘追捕白某。白某一口气游到对岸,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天,民警们找到了白某以前常偷盗的那家甲鱼塘,经过失主仔细检查,果然发现损失了不少甲鱼,民警再一次物归原主。
白某虽然逃走了,但是不敢回家,在外面过也过不好,睡也睡不踏实,很后悔。最后在家人的反复劝说下投案自首。
近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判决白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
湖州在线
作者:
茹玉
编辑:
陈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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