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刘晓傲被老师叫出去吃饭坠楼身亡一事应该怎么看? 对本人的《女生坠楼,岂能就事论事》(见昨天本报“时评·个论”版)一文,有不同意见:因为死了人,问题才显得严重,如果不死人,老师叫学生吃顿饭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又不犯法。
所以,今天就想说说:老师可以叫女生出去“吃饭”吗?准确地说,应该是:男老师可以叫女生出去“吃饭”吗?
本人根据《中国商报》前天的报道写评论时,尚有疑问:与刘晓傲一起吃饭的5名学生和6名教师,是男是女?师生男女各是多少?昨天,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都市女报》有跟进报道。该报头版上,刘晓傲的照片占据了很大一块版面,照片旁边,是醒目的三行大字:“可怜的女孩!可气的老师!可恨的学校!”该报报道说:6名教师都是男性,学生4女1男;这6名男教师不是授课老师,而是“招生老师”。
“招生老师”把4名女生叫出去“吃饭”,是招生需要?还是个人需要?报道没这么具体。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老师都不应该叫女生出去吃饭,即使是任课老师也不能。叫女生出去吃饭,当然不犯法,但是,除了守法,教师还要遵守师德要求。校方或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课外做事,但有一个原则:必须有公益性;即使是为教师个人服务,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允许:即某个老师有一时的急难,需要帮助;况且这种行为也有公益性,能增进师生感情,也是一种教育。
本人一朋友在省内高校工作,而且也曾多年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打电话问他:你当学生处长时,叫你们学校的女生出去吃过饭吗?问得他一头雾水;说清原委后,他说,做招生工作,免不了有应酬,但是,如果有女老师同行,他一定要再叫一个男同事作陪,以免有闲话。他从来没有想过可以叫女生出去吃饭,有什么必要叫女生出去吃饭?不过,这么一问,他倒想起来了,在他负责招生工作的后来几年,是发现有些地方的高校同行,外出应酬时会叫上几个女学生参加,他当时觉得有些别扭,但碍于同行面子不便说出来。
我问他对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他想了想说:在学校里,学生一般都比较尊敬老师,对老师要求的事情不好意思推托,教师不应该利用这个“优势”来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他说,也不排除有个别格外“成熟”、懂得搞关系的学生,会喜欢、乐意跟老师一起参加这种应酬;但是,这不是老师叫女生一起出去应酬的理由。
但是,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似乎不是这么看的。接到女儿的死讯,刘晓傲的父亲刘冰赶到学校,但校领导拒不见面,隔了几天,刘冰接到校长林夕宝的电话,林校长开口就说:“你不会做人,不负责任,没有素质!”而且指责刘家人打老师,但是,刘冰还没有跟叫女儿出去一起吃饭的教师见过面。院党委书记指责记者采访是“没事找事。”有这样的领导,这个学校不出事才是不正常的。
校方称,现在,这6名男教师“找不着了”。他们是在等学校把事情“摆平”了,再回到学校来?以后出去吃饭时,他们叫不叫女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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