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把她摁在绿化带的长凳上后,我扒下了她的裙子,这么做就是为了防止对方逃跑,没有其他目的……”1990年出生的陈千千,昨天上午在法庭上的陈述显得很平静。
3个多月前,一位遛狗的大妈在西湖大道与定安路交叉口的绿化带里,看到一具下半身几乎赤祼的女尸,周边到处是血迹……
现场位于杭城闹市区,离杭州市公安局不远,被害的是个在KTV上班的年轻女孩(1989年出生,湖北黄石人),而且又传女孩被人奸杀,案件震惊杭城。还好,杭州警方48小时内就破了案,在上海金山将潜逃的陈千千抓获。
在昨日的法庭上,检察官指控陈千千涉嫌抢劫罪,并建议法庭判处陈千千死刑。
用光身上仅有的800元临时起意抢劫
陈千千来自江苏邳州,只读过小学,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有过两次打架前科。
2008年,他和几名同伙在老家的一个学校门前打架,把对方打成了重伤。还有一次,他在上厕所时,看另外一个人不太顺眼,就挥拳打了过去,把对方打伤了。2008年9月,陈千千被判刑四年。
今年7月下旬,陈千千来杭州时,刚刚假释不久(假释考验期至2012年9月4日,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来杭州时,我只带了800块钱。”陈千千在法庭上说,他大致在7月17日到杭州,上网、住宿、吃饭,钱很快就用完了。7月23日傍晚,从网吧出来后,陈千千到西湖转了一圈。等走到西湖大道和定安路交叉路口时,又累又饿的他,突然产生了抢劫的想法。
“刀是我随身带的,夏天用来切水果。”陈千千说,当时已近晚上10点了,他光着上身,坐在路边绿化带的长凳上,一开始他没有明确的抢劫目标,他想下手的对象是独自行走的路人。
抢劫杀人后还佯装与死者是情侣
晚上10点左右,陈千千感觉有个独行的人从他身边走过,就一下冲了上去,左手用他的上衣捂住对方的嘴,然后把对方摁倒在长凳上。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对方(被害人)是男是女。”陈千千回忆说,当时天很黑,路灯也不亮,他把对方按倒在长凳上后,才发现是个女孩。他左手用衣服捂住女孩的嘴,右手用折叠刀抵住女孩的脖子。女孩穿着吊带裙,期间陈千千还把对方的衣服扒下,目的是绊住女孩的腿,让她跑不了。
让陈千千没想到的是,女孩挣扎得很厉害,陈千千顺手捅了女孩两刀,但女孩还是拼命挣扎,于是他恶狠狠地往女孩脖子上抹了一刀。
陈千千说,当时虽然已经夜深了,但是身边还是不断地有行人走过,其中不少是情侣。于是,他也趴在女孩身上,让路人以为他们是情侣。
直到没人后,他才割断女孩挎包带,拿着包光着膀子逃跑。中途过天桥时,他把作案用的折叠刀扔在绿化带里。来到一处街道拐角处后,他从死者的包里翻出1900余元现金,随后将包遗弃。
现场凶手落下的血迹成为破案关键
陈千千说,抢到钱后,他中途买过一件衣服,然后在江城路附近的旅馆,用身份证开了一个房间。打开电脑后,他看到时间是晚上11点刚过,但旅馆电脑没有安装他喜欢玩的游戏,呆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退了房。
随后,陈千千到城站准备坐火车去上海,但没买到票。在城站正好碰上拉客去上海的黑车,于是坐着黑车连夜逃往上海。
在江城路住旅馆前,陈千千到附近的便利店里买了水和创口贴,因为在抢劫杀人过程中,他的右手大拇指内侧受伤了。
正是由于陈千千受伤,在抢劫杀人现场留下血迹,警方通过DNA比对,很快锁定凶手就是他,并追踪陈千千到上海,于7月25日晚将其抓获归案。
尸检结果显示,正是陈千千割的那一刀,导致被害人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凶手承诺死刑后
捐献全身器官赎罪
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包括陈千千本人的供述及辩解,以及现场勘查及尸检和DNA鉴定,还有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
陈千千对检察官所有指控均未提出异议。在量刑建议里,检察官认为,陈千千在假释期间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而且抢劫杀人自古以来就是重罪,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陈千千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检察官的量刑建议,陈千千也没有辩解,不过在最后陈述时,表情一直平静的陈千千,突然来了个近90度的鞠躬,并表示自己如果有机会重新做人,将努力赚钱赔偿被害人家属,如果没机会(重新做人),将捐出全身器官以赎罪。
法律援助律师则希望法庭考虑陈千千年轻,而且在落网后及法庭上都如实供述,且认罪态度好,对陈千千从轻或减轻处罚。
死者家属还当庭提出73万余元的附带民事索赔,陈千千表示,现在自己无力赔偿。记者注意到,昨日庭审自始至终,陈千千没有一位家人到场旁听。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表示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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