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今年以来,温州在“公”字头上动作频频,先是推行了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接着又对公务接待出招,要求执行“三严四禁”等规定。
念了“紧箍咒”,效果到底如何呢?
近日,温州市纪委通报,各地各单位执行“三严四禁”情况总体良好,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明显下降,但也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转移接待费用等问题。
温州出台“史上最细公务接待规定”
今年5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
“三严四禁”之后愈加引人关注,主要是6月底,温州又下发了《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中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比如,规定标准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数;同城单位不得互相宴请;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以及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公务接待要逐月公示报告等。
温州版《实施细则》,也被不少网友称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规定”。
专项督查结果显示,改革已初见成效
规定够详细了,但实际执行效果如何,可能是大家更为关心的。
8月中旬开始,温州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组成督查组,采取细查账册资料、明察暗访和个别核查等方式,对98个市直单位和11个县(市、区)执行“三严四禁”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执行“三严四禁”情况总体良好,公务接待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比如,绝大多数单位再造了公务接待流程,出台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新规定。
乐清按季度对被接待费用发生额最高的6个部门发告知书,苍南推出“乡镇公务卡”,鹿城区等地及多数市直单位,提倡机关食堂接待。
另外,通报提及,“各地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明显下降,公务接待批次和费用均有大幅度下降。”
其中,7月的接待费支出总额,较前6个月平均数下降了40.8%。“因县(市、区)接待情况为季报,尚无法全面汇总,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地接待费支出都有明显下降。”
督查中,不少单位还表示,现在已经“不敢接受请吃,也没有主动请别人吃饭的念头”。
仍有一些单位执行“不给力”
如果单看上述“成绩”,温州“三严四禁”规定对于降低公务接待费用等,算是立竿见影了。
不过,通报也提及,仍有一些单位执行“不给力”,有的甚至使起“障眼法”,包括转移费用、超额接待和未按规公示等问题,依旧存在。
通报主要涉及了6类问题“关键词”:
一是“不及时”:一些单位对贯彻“三严四禁”规定仍在观望。部分县(市、区)把应在7月开始实施的规定,推迟到8月份开始执行。少数市直单位没有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等;
二是“公务卡报销”:一些单位未能很好地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个别仍存在酒店签单现象。而一些单位还未落实公务卡制度,没有按照规定在接待费报销时,附上菜单明细表等;
三是“工作餐”:部分县(市、区)接待市级领导机关和部门时,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少数市直单位工作餐定点,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用餐定点在星级酒店,没认真执行60元标准,个别单位尚未落实工作餐定点单位;
四是“公示”:一些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没有按要求公示。个别单位仅公开会计报表或接待总批次、总金额,没有按规定项目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是“超额度接待”:这个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单位1至7月份接待费用支出,已经接近全年控制数,个别单位甚至已超过全年控制数;
六是“转移费用”:一些单位使出“障眼法”,转移(转嫁)接待费用。比如,把接待费、餐费纳入会议费列支。一些明明在单位会议室召开的会议,却用酒店的会务费发票报销费用;没有把接待用酒纳入接待费管理;向县(市、区)及下属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温州市纪委表示,接下来要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三严四禁”落实到位。
比如,要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逐步取消现金支付。各县(市、区)要全面统计接待市直单位相关情况,并将接待人数、批次或费用最多的前10个单位名单,按月报市纪委和市财政局。
另外,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温州市纪委已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
相关部门还要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严肃查纠违规行为,对违反“三严四禁”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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