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为给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保障,今年台州再推3项新的补贴政策,今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或创业时可以享受见习、就业、租房及创业等方面的5项补贴。
据介绍,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到市本级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工资如果低于台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000元的,每年可领取1500元以上的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进见习期间,可获得不低于台州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政府将按最低工资的50%给予补贴。就业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法,相关部门经过审核后再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如果你是毕业未满3年的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在市本级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县(市、区)无个人房产且租住商品房的,每月可领取300元以上的租房补贴。
“目前,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市就业服务局就业促进科冯国富说,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网上创业,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经营满一年且交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如果高校毕业生当年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将可获得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同时,对于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府对其创业场地的租金也将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补贴标准为0.6元/平方米/天。
冯国富提醒,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具体情况,可向各县(市、区)的就业管理部门了解。另外,所有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在11月30日之前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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