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1日电 一家三口,父母在菜市场或小宾馆打工,儿子无正当职业,儿子从路边买了几张“中国人民银行七号文件副本”后,谎称“为兑换香港干爹给他的13.5亿港元需交纳手续费”,在父母帮助下屡次向亲朋好友共计“借得”180多万现金并挥霍一空。11月19日,胡某一家三口均因犯诈骗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均被判处罚金及剥夺政治权利。
胡某和丁某系夫妻,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在菜市场或小宾馆帮人打扫卫生赚钱为生。儿子胡帅锋在2002年中的时候,向父母要钱去香港游玩,父母为顺其心意,遂答应。
过了些日子,为了回家拿钱方便,胡帅锋香港回来后即向母亲丁某说,他在香港认识了一个干爹,在干爹家玩的时候,从干爹的公司账户上划了13.5亿港币到儿子的中国银行账户上,但这笔钱在办理港元兑换人民币,需要向银行交纳手续费才能拿到这笔钱。
虽然丁某当时对此事有疑惑,但“我们太宠爱胡帅锋了”,所以儿子这么说了,母亲丁某和父亲胡某便相信了胡某这“满口胡言”。随后,两老开始以100元、2000元不等分数次给胡帅锋去支付“手续费”。
然而,手续费似乎是个无底洞,胡某和丁某将两人的全部积蓄家产都给了胡帅锋后,13.5亿元港币仍遥遥无期,一直没有得到兑现。丁某和胡某生疑了,这笔巨款到底是否存在?
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胡某和丁某已经明白儿子是在骗他们,与此同时,胡帅锋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但在胡帅锋的人际关系网内,并没有人愿意把钱实质性地借给他,于是儿子要父母帮其四处去“借”手续费。
丁某和胡某明知自己儿子在骗钱的情况,因为不敢接受家底被儿子挥霍一空的现实,“又想到钱是拿来给自己儿子花的,我们也就不管那么多了”,自2003年起,遂帮助儿子到自己亲朋好友处“筹集手续费”。
为圆自己13.5亿港元存款的谎言,打消各借款人的顾虑,胡帅锋以100元一张的价格托人伪造假冒红头文件“中国人民银行七号文件副本”,大致内容是香港某公司已打进丁某在中国银行嵊州市支行的储蓄账户一笔13.5亿港元的巨款,并要求丁某在七号文件下达后,限期交纳手续费领取,逾期后果自负等内容,落款处有中国人民银行醒目的红印。
胡帅锋在“借钱”时,根据不同时间段及其需要,修改交纳手续费的期限和已交纳的手续费金额。其最后一张“七号文件副本”伪造了其已交纳手续费368.5万元,2012年3月10日至11日为最后一次交纳手续费的期限,金额为1.7万元。
“丁某、胡某与我娘家同村”,“两夫妻都是老实人,我对他们印象很好”,“胡帅锋经常开着车子来找丁某,说是银行给他配的轿车,还曾向出示过一张中国银行七号文件的东西,使我相信他们在中国银行有13.5亿存款的事实,我就借钱给他们了”,第一个受骗的陈某回忆说道。
就这样,基于对丁某两老的信任,又在“中国人民银行七号文件副本”红头文件强力“印证”下,一个个被害人对13.5亿存款的事实深信不疑。
同时,胡某一家有口头允诺“钱借给他们是不会让我委屈”的诱惑下,他们一次次将钱“借给”胡某一家。
至东窗事发,先后有六名被害人被骗180余万元,最多的一名被害人被骗近百万。更可悲的是,受害人陈某还介绍他人“借”钱给这一家子,在他人的催讨下只得替这一家子还钱,从最初被骗至案发近十年的时间她一直蒙在鼓里,被骗数额达数十万元。
“2003年我开始骗钱,骗来的钱我挥霍完了。骗来钱我就到处去玩,有些是交女朋友花掉的,有些是赌博输掉的,2008年我去澳门赌博输掉20多万……”,180多万元除借款人“催讨太紧”,胡帅锋略微还掉了区区数千元之外,其余均被其花掉。
真相在受害人沈某被骗9.6万元后,经催讨,胡帅锋久拖不还之下,向公安部门举报后,终于大白于天下。
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帅锋等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帅锋分取并挥霍大部分赃款,致使数额特别巨大的被骗钱物无法返还,酌情从重处罚。同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50万元即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据此,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