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为干事创业者“打伞”,向慵懒拖沓者“亮剑”。今年以来,鹿城区通过出台督考办法、建立工作免责机制、测评月度绩效等一系列的“打伞亮剑”行动,对一些部门和领域出现的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力度不大、进展迟缓、效果不佳等问题直接问责,多管齐下力促2012破难攻坚大行动的年末冲刺。
走进鹿城区行政中心,大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着《重点项目百日攻坚9月份三色预警表》,排名落后的临江中心段防洪堤工程和黄龙北排泰力路箱涵工程因连续2个月进度迟缓,所属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被亮起了红灯。记者在8、9月份的预警表上看到,全区42个重点项目被一一归类划分“绿、黄、红”三个档次,其中,区农林水利局等3个单位因连续2个月进度滞后被贴上了“红色”标签。
“如果连续两个月被红牌警告,纪检部门就要对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据区纪委监察局效能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8月份开始,鹿城区纪委将2012破难攻坚大行动进度纳入“专项监察”,综合运用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绩效月公示制度和两项月度测评制度,为破难攻坚大行动提供纪律和效能保障,以确保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能如期递交满意答卷。
晒实绩、促加速。据了解,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绩效月公示制度是根据领导干部考绩和目标责任全员化工作要求,将本单位重要工作目标责任逐个分解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要求领导干部个人承担“破难攻坚”任务分解、进展、考评结果以及其他重要的阶段性工作,都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为与监督结果配套形成考评实效,“重点项目月度警示排名制度”和“民主评议月度动态测评”两项月度测评将攻坚成效与绩效挂钩,对活动涉及的内容实行一月一汇总,对重点工作指标任务实行每月一通报一排名,对“破难攻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予以严厉追责。
在“亮剑”行动的同时,该区纪委配套出台了《鹿城区重点工作免责机制实行办法》,为干事创业者撑起一把“保护伞”,从制度上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先行先试、敢挑重担的积极性。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