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作为公安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收受赌场老板贿赂,为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结果陷入犯罪泥潭。
赌场寻求“保护伞”
12万元腐蚀两警察
2006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期间,周某与赵某合伙在水阁经济开发区开设一赌场。为了逃避公安的查处,确保赌场“生意兴隆”,周某与赵某商量后决定寻求公安警察的庇护。陈某开始想方设法接近警察,随后,便搭上了时任丽水市公安局某支队副支队长的纪某和时任丽水经济开发区某派出所所长的周某。
在3个多月时间里,周某与赵某等人前后9次给纪某和周某送礼,共计12万元。其中纪某分得57000元人民币,周某分得63000元人民币。
赌场事发
250条软中华烟票换来取保候审
2009年下半年,陈某、赵某伙同钟某、胡某等人,在青田县腊口镇等地山上开设赌场。2009年7月30日,赌场里的赌徒发生斗殴造成命案。命案发生后,陈某、赵某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青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逃的赌场股东陈某、赵某为了逃避羁押,便托朋友王某联系纪某帮忙,希望在投案后能被取保候审。为了能够取保候审,陈某和赵某通过王某联系了纪某,两人凑钱购买了250条“3”字头的软中华烟票,交给纪某去疏通关系。纪某为此联系了自己的警校同学、时任青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指导员的李某(另案处理),要求其帮忙。在李某的帮助下,陈某、赵某被顺利取保候审。
纸包不住火
2名警察终尝苦果
收受的财物既烫手又揪心,受贿的事也最终东窗事发。纪某、周某职务犯罪案件经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后,依法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田法院判决如下:纪某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罚金4万元,违法所得20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周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违法所得6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开设赌场行贿的赵某、陈某、周永某以及介绍贿赂的王某四人,也因行贿和介绍贿赂而被提起诉讼,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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