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温州瑞安市人民医院有个“温馨提示”的单子,内容是谢绝产妇自带月嫂。对此,一些网民表示,这属于“霸王条款”,理应纠正。前天,瑞安市人民医院方面表示,医院并不存在强制使用医院月嫂的情况,医院月嫂如今委托一家公司在管理。对于网友所指的单子,他们马上要求这家公司停止发放。
“温馨提示”写着:谢绝产妇自带月嫂
在瑞安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记者看到一名孕妇手里拿着一张“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和产检的本子钉在一起,内容为:“瑞安市人民医院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来我院分娩的产妇,产妇分娩期间,由经过我院培训、体检的月嫂进行护理,谢绝产妇自带月嫂。请产妇、家属配合!敬请谅解,谢谢!”此外,上面还附有“瑞安市人民医院陪护中心”的名片。在场多位等待产检的孕妇都表示,她们看到过这张提示单。
有网友称,自己到瑞医产科生孩子,产检的本子上就贴着一张单子,上面写着“谢绝自带月嫂”。可她碰到的医院月嫂一点也不好,不但开口向她要红包,而且工作不负责任。
记者以待产孕妇家属的身份电话联系了陪护中心,询问医院是否有规定不能自带月嫂。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开始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医院里有月嫂”。经反复追问,她说:“规定是有规定的。”后来,该工作人员还劝说,“医院的月嫂都是很好的,都有体检过、培训过,你们自己带过来的,我们不放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院工作人员说,现在一些产妇也是自带月嫂,“只要不说,也没人管你的,护士们一般都不会管。只有陪护中心的人会管,只要你不说,他们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相关负责人说,“温馨提示”是公司行为
温州瑞诚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是瑞安市人民医院的全资公司,医院陪护中心的日常管理由他们负责。该公司服务部经理林森说,这个“温馨提示”是他们公司发的,和医院没有关系。发这个“温馨提示”的目的是为了宣传陪护中心的月嫂。至于为什么说“谢绝产妇自带月嫂”,他表示,如果只是说推荐的话“语气太软”。
陪护中心目前管理的医院月嫂有260多人,月嫂分配按照轮流的办法。对于网友“霸王条款”一说,林森说,有人住进产科,他们会建议用陪护中心的月嫂。如果家属坚持自带,他们也不会强制,但是会提醒家属注意母乳喂养等。
林森说,医院自己的月嫂经过培训、体检,比较可靠。产妇自己带月嫂过来,有些月嫂的观念还比较老。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替产妇着想。
医院纪委书记称,可推荐但不能强制
据陪护中心统计,目前医院有近50%的产妇用了医院月嫂。医院月嫂从陪护开始,在医院期间,每人每天向陪护中心缴纳5元管理费用,“陪护中心根本赚不了什么钱。”林森说,陪护中心对月嫂的管理非常严格,专门组织医院产科、新生儿科、营养科等的医护人员为她们培训。每个月嫂都要参加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能等。
瑞安市人民医院纪委书记林杰表示,不让产妇自带月嫂肯定是不对的,可以推荐经过医院培训的月嫂,但不能强制。他已经要求陪护中心停止发放相关纸条及卡片。林杰说,以前,月嫂市场比较混乱,月嫂之间结成帮派,抢地盘、打架,甚至为了生意找产妇的麻烦,严重影响了医院产科的正常秩序。这个现象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有,医院前些年针对这一现象想了很多办法,但是效果一般。从2010年开始,医院把医院月嫂交给自己办的这家公司统一管理,秩序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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