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昨天,记者从椒江区民政局社救科了解到,从明年1月起,该区将对困境儿童施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5元。
椒江区将困境儿童主要界定为三类,第一类为低保家庭中因死亡、失踪或弃养、服刑、重残、重病等五种原因造成父母双方均丧失抚养和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第二类为低保边缘家庭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弃养、服刑、重残、重病以及其他贫困家庭中类似情形造成实事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第三类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家庭困难儿童。
“我们参照以往实行的孤儿保障政策,建立了当前的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主要由困境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施行。”社救科工作人员介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按季度下拨到各镇(街道),由镇(街道)拨付到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个人银行账户。已在领取低保金的,须扣除低保金。
据了解,椒江区三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确定,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并实行动态调整。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生继续给予困境儿童供养福利,非在校生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费后予以取消。
据社救科统计,目前椒江共有106名困境儿童,根据当地即将上调的最新低保标准计算,困境儿童每月将领取到525元的基本生活费。椒江区财政每年将支出专项经费近70万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起,临海困境儿童每月可领519元基本生活费。另外,玉环、温岭也陆续出台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正在统计困境儿童数据,做好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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