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因怀疑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的监测水样被“调包”,浙江嘉兴一生猪养殖户翁师傅一纸诉状将该市南湖区环保局告上了法庭。11月15日,该案在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养殖户偷排漏排被处罚
家住嘉兴市大桥镇的翁师傅多年来一直从事生猪养殖。今年7月3日,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对他的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沼液池边豁开了一个缺口,污水从中流入小渠,汇入附近河流。执法人员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并在缺口处进行了废水采样,送往化验分析,又于7月11日作了调查询问笔录。但翁师傅对两份笔录均拒绝签字,执法人员依法请焦山门村民委员会干部作为见证人签字。
8月16日,翁师傅收到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养殖场没有配套建设污染治理措施,雨污分流不彻底,沼液池存在缺口,导致含有猪粪的废水直排外环境,废水化学数据经监测分析超过排放标准,已构成违法。
据此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整改到位,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拟作出2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8月17日,案件公众评审团提出在原自由裁量的幅度内,减轻至1.5万元罚款的建议。环保局案件审核委员会于8月27日通过该提议,并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翁师傅依然拒绝签收,村委会干部再次作为见证人签字。
质疑水样调包状告环保局
翁师傅不服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纸诉状将南湖区环保局告上了法庭。他诉称,本案监测的瓶子内的黑水不是他的,被告从他那里提取监测的水是白的,所以不能用该黑水的监测数据来处罚他,要求法院判撤销该行政处罚,并要求原告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2万元。这也是他从案件发生以来,第一次提出监测水样被“调包”的质疑。
今天的庭审中,针对7月3日现场照片证据,翁师傅承认自己的沼液池存在缺口,并有少量废水排出。但他认为那是干净的“白水”,当时现场采样的那瓶水也是白的,没有超标,因此自己不存在违法行为。
他之所以认为环保局在“弄”他,是因为7月3日当天采样过后,执法人员曾经再次来采样。而他看到后一次采样时,瓶子里的是“黑水”。他听执法人员说那是从他邻居家养殖场里采的样,但又听人说这是从他猪圈里采的。因此,他认定环保局想来“害”他,肯定是拿这瓶“黑水”去把前面采样的“白水”调包了。
庭审激辩双方均喊冤
法庭上,翁师傅几度情绪激动:“都是假的,错的,我肯定不会承认。你们不好这样的,不好赖的,不是按法律规定办事,完全是在瞎弄,没有调查清楚就来罚款,你说超标多少就多少。我受到的伤害蛮大的,你们冤枉我。”他从始至终都在追问:“这瓶黑水到哪里去了?”
被告当庭辩称,监测的废水采样确实就是7月3日来自原告养殖场沼液池缺口处的那一瓶水,并且确实是污水,绝不是原告说的是干净的水,当场已经送检。而7月5日那天,执法人员确实再次前往采样,但那是为了督查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依据7月3日的采样监测报告出具。
面对原告的诉讼,被告也感到颇有冤屈:“目前我们整个区的环境确实不容乐观,养殖户污染特别严重。但很多时候执法还要遭到抵触,无理取闹,死不认账。今年加大了养殖户偷排漏排的检查,整个处罚达到135万元。整个过程那么多工作量,如果按照原告的说法,我们哪有那么多精力来跟他瞎弄。”
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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