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护条例助杭州湾湿地成为世界级“观鸟天堂”
2012年11月26日 08:19:23
“更好地改善湿地生态”
据林业部门调查,宁波现有2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389191.24公顷。天然湿地占全市湿地面积的53.5%。
多年来,宁波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根据《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2011-2015)》,我市今年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分别是浙江韭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与自然保护区、杭州湾河口海岸湿地;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为杭州湾湿地公园;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为象山港鸟类保护小区。
“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宁波市林业局负责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陈文炎介绍说,“但是由于多年来的围海造田,特别是近年来大规模的滩涂养殖,我市沿海湿地遭到破坏。”由于之前一直缺乏对湿地保护的措施,对这些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值得高兴的是,今年12月1日起,《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对占用湿地的开发建设、擅自开垦湿地、填埋湿地、擅自采集湿地野生植物、猎捕湿地野生动物、破坏湿地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等行为有了处罚依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实施,能更好地改善湿地的生态,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陈文炎说。
记者从林业局了解到,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市90%以上重要湿地将得到良好保护,宁波受严格保护的自然湿地的比例将从目前的2.5%提高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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