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发生事故,未及时撤离引发惨剧
交警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当日17时45分许,一辆台州号牌皮卡车在快车道上行驶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发现车道内有生姜之类的散落物,驾驶员应某立刻踩了下刹车,刚踩下刹车被后方尾随的一辆上海号牌小型轿车追尾。两车刚停下,尾随在上海车后方的台州丰田越野车由于跟车过近刹车不及也追尾。事故后,3辆车停在快车道,车上人员下来查看、理论,有的报警,有的打保险公司电话,没有一人在后方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人员也没有撤离到护栏外面。
当时正值晚高峰时段,深秋傍晚天色已黑,后方驶来的车辆急急朝右避让,沈海高速公路又是大流量路段,只剩下慢车道可以通行,后方立刻出现通行缓慢和堵车现象。
大约5分钟后,一辆杭州号牌的大客车从杭州驶往临海经过了事故现场后方,客车司机高某远远就发现了前方堵车,立刻减速慢行。到了事故路段时,他刚停好车,前面车辆移动了,正准备起步时,一声猛烈的碰撞声,客车被一辆台州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撞上,朝左前移,撞上了停在快车道上的丰田车和慢车道的台州车,丰田车再前移撞上海车,上海车再撞皮卡车,这一幕被客车的车载监控拍了下来。
据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刘某介绍,出隧道口时,他也发现了前方堵车,他连忙踩刹车,发现刹车失灵了,临近时驾驶员选择超右边紧急停车带避让,结果还是撞上了客车,货车自身发生了侧翻,车上货物散落一地。
事故最惨痛的后果是丰田车的司机潘某和乘客钱某当场死亡。另外在车外活动的丰田车乘客陈某、上海车驾驶员邵某和乘客石某,3人在车道内活动被撞伤势严重,事故还导致了大客车上的10人受伤,乘坐在后面的几个乘客伤势较重。
医院:感人一面,被撞前丈夫推了妻子一把
当晚,送到临海市人民医院的伤员有13人,有5人伤势较重,其他人都是轻微伤。
在三楼病房里,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杨府碰到了丰田车上一名幸存者,姓陈,今年45岁,身体多处受伤,和丰田车驾驶员潘某是夫妻关系。她一个劲地在问杨府自己丈夫的伤势情况,显然还不知道丈夫已经当时死亡。为了稳定她的情绪,杨府并没有告诉她实情,只是说还在治疗当中。
据陈女士介绍,他们车上一共3个人,钱某是她公司里的会计,才27岁。自己和丈夫在温岭市松门镇经营一家橱具用品,主要替玉环的苏泊尔集团做备件的,儿子已经20岁了,还在读大学。他们3人是从宁波准备回温岭的,丰田车是自己厂里的。到事发路段时,他们突然发现前面一辆车紧急刹车,丈夫来不及刹车,与前面轿车发生追尾。撞车后,他们3人都下车,过了一会,就发生了二次事故,丰田车被撞前移。
在民警的了解过程中,陈女士讲到,被撞前丈夫推了她一把,她才没有被车子碾压到。
警示:二次事故,多数可以避免
11月15日,台州高速交警部门做出了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
11月22日下午4时许,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在认定上看到,重型货车驾驶员刘某因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过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潘某、上海车驾驶员邵某、皮卡车驾驶员应某因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未设置警告标志的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另外,在车道内活动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的钱某应承担自身死亡的次要责任,陈某、石某应承担各自受伤的次要责任,大客车上受伤乘客不承担事故。
高速交警介绍,这起事故是起明显的二次事故,本来后面的伤亡明显可以避免的,如果发生第一次三车追尾事故,车上驾驶员都在后方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可能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如果发生事故后人员都撤离到护栏外面安全地带,就是被二次碰撞,也不会发生严重的人身伤亡后果。
浙江高速交警部门提示,在高速上发生事故,纯经损的事故车辆能移动的先移到路肩或者紧急停车带,或者直接开到就近出口,再报警救助,车辆不能移动的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面,驾驶员沿着安全路肩在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标志后再报警,浙江统一的报警电话是12122。另外,高速公路事故不同于地方道路事故,保险公司车辆很少到高速公路来查看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报警电话可到出口后再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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