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昨天,杭州正式入冬。
一大群记者从早上开始就蹲守在浙江女子监狱的门口,而里头,正在开庭审理吴英“案中案”。
今年5月21日,吴英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次,吴英再次回归公众视线是因为两起一共涉及到14处房产、价值上亿的房产归属权纠纷,被称为吴英“案中案”。
昨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审理地点被安排在浙江女子监狱。吴英出庭,这回不是被告,是原告。
兴许是法院想减轻压力,记者们始终没有获得入内采访和旁听的许可。一直到下午两点半,吴英父亲吴永正、妹妹吴玲玲以及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一行才从里头疲惫地出来。
疑似浑水摸鱼的“案中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金华中院都不愿对外透露庭审情况,倒是吴永正方面,面对蜂拥而至的记者,索性在下榻的经济型酒店的房间里开了个“记者见面会”。
朱建伟律师主导发言,吴永正坐在房间一角,一手拿着厚厚一叠申诉材料,一手夹着“中华烟”吞云吐雾。
上亿的房产,只“贱卖”了3000多万元
“案中案”要从吴英在本色集团案发前被“绑架”说起。
2006年12月,吴英集资诈骗案之前,吴英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吴英被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吴英的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也被杨拿走。
当年12月28日,也就是在吴英被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后一个星期,出现了两起吴英作为原告的案件。这两起案件的被告分别是胡滋仁和刘贤富,他们都是安徽当涂人。
两起案件称,吴英将东阳本色集团的14处房产以3430万元卖给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但胡滋仁和刘贤富仍欠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元,吴英就是要向他们讨要这笔欠款。
此事之所以被拿出来,是因为当时原告并非吴英本人,而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男子毕健,他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原告。
目前,吴英的申诉材料称,本人并未去法院起诉,自己也根本不认识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吴英说自己当晚才从绑架中被释放。
吴永正算过一笔账:“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花了近亿元,现在才卖3000多万元,这怎么可能?”
1个多亿的房产纠纷,当年一天内审理完毕
现在吴家的猜测是,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这三个人都是托儿,这整场官司是绑架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做的一个局,目的是使“杨志昂非法侵占吴英的14处房产”通过诉讼的渠道,变成他的合法财产。
从他们的描述听来,当年金华中院对这两起案件的审理“快速”得惊人。
当时,毕健代表吴英起诉,到法院立案,法院传唤胡滋仁、刘贤富到庭,当天开庭,当天审理,并进行了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由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付清余款,然后他们就可以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这两人也居然在当天就付清了余款。
朱建伟的助手吕海波律师说,上亿的房产纠纷,一天之内法院居然走完了立案、审理、调解全部程序,而且原告还不是吴英本人,仅仅是手持一份授权书。无论如何,从法律的严谨程序来看,都理应找吴英本人来核实一下。但是一切都没有。
还有一个疑点,毕健、胡滋仁、刘贤富三人均系安徽当涂人,而且毕健起诉时,法院能马上找到胡滋仁、刘贤富,莫非他们就等在门口?
正是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此后吴英提起申诉。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
“上午8点45分审理吴英诉胡滋仁案,下午1点15分审理吴英诉刘贤富案。”吴永正告诉记者,昨天包括他自己、朱建伟及其助手、吴英,这边一共去了四人,而对方的案件相关人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都没来,只来了两名律师,也是一问三不知。
“在场的还有三名法官,昨天上午开始审,中午在监狱里吃过饭,12点半后接着审。”吴永正表示,当天开庭并没有出结果,改为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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