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小孩生病,大人吃苦。近日,家住萧山的王女士就切切实实体会到了这一点。
王女士的儿子今年3岁,最近感冒了。由于病情反复,王女士请假带儿子去省儿保看病。医生诊断,孩子只是感冒并无大碍,于是挂完盐水,她带着接下来两天的四袋盐水回家了。
第二天,王女士来到萧山医院,想让儿子在这里输液,却遭到了护士的拒绝,“外来的盐水不给挂,这是医院的规定。”
王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带儿子去家门口的金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没想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外来盐水也有“要求”:青霉素头孢类药物不给挂。
碰壁数次后,王女士只好驱车,带儿子再次前往省儿保输液,“真当是麻烦,挂个盐水还要跑到市区,本来家门口挂挂两小时,跑趟儿保至少半天。”
为何医院可以将盐水领出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拒绝“代注“呢?
昨天记者咨询了主城区的大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发现只要手续齐全,除了特别种类的药物,比如青霉素等易过敏的药物不能“代注”,其他药物,大部分可以“代注”。
“一般来说,一个街道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有若干个卫生站,这些点都是可以进行代注的,但是条件也不一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条件限制相对少,卫生站规模小,限制条件更多。”
举个列子,如西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提供包含皮试阴性章等信息的注射单、病历卡,并在就诊医院进行首次注射之后,可以为其提供“代注”服务。
而卫生站条件相对限制多,具体要看各个卫生站本身的规模和医疗条件来定,有些卫生站可以根据医院治疗历史做“代注”,有些则不可以。但是统一的,相对于特殊药物,比如青霉素,都是不给“代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所有“代注”都需要患者明确输液的风险,签署告知书。
不少社区医疗机构都表示:就诊医生对患者的病情、所开药的药物反应相对比较了解,最好是哪家医院配药,就在哪家医院注射。这样的话,一旦发生药物反应,就诊医生马上能进行处理。如果需要在其他医疗机构代注,应事先向就诊医生说明,听听医生的建议。
另外,很多药品对保存方法、气温环境等因素都有很高的要求,一旦达不到要求,注射到人体后极有可能出现异常反应。
昨天,记者也采访了浙江省卫生厅基层处工作人员。浙江省卫生厅早在2009年1月便下发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不仅要方便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还要加强对外配注射药物的使用管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诊察,根据患者提供的门诊记录、注射说明或处方、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并审核药物质量无误后,在知情告知并医患双方在知情告知单上签字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对于青霉素等易过敏药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自身条件,在具备抢救技术和设备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原则上需要皮试的药物和中药针剂须在首诊医疗机构使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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