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最近两个月,朱建青觉得自己像“祥林嫂”。作为杭州振华起重运输装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振华”)的总经理,她这段时间最关心的是加油站里能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
11月27日,早上7点半赶到公司前,她顺路到杭州登云路上的加油站里,找工作人员打听12月1日以后,现金加油后能否开出增值税发票,但得到的都是否定的回答。此前一个多月,朱建青已经在杭州各家加油站碰壁数十回。
杭州振华是一家中小型运输公司,拥有120辆大小货车,400多名驾驶员,去年的营业额约2000万元,是浙江汽车货运企业的一个缩影。
她之所以关心能否开出增值税发票,是因为12月1日即将启动的浙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启动后,作为试点行业的交通运输业,燃油支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进行税费抵扣。
和其他营改增试点区域一样,浙江省交通运输业从12月1日起按照11%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之前适用的是3%的营业税税率。增值税采用的是税款抵扣的办法,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企业支出项目抵扣进项税的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税负。
要开增值税发票,垫付资金不少
再一次被加油站工作人员拒绝,朱建青有点失望。
朱建青说,按照以往货运公司的流程,一般都是由驾驶员现金加油后,取得加油站开具的普通汽油发票回到公司财务报销。但是“营改增”后,需要驾驶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几乎所有的驾驶员都在抱怨:“去加油站打听过,现金加油,开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在“营改增”政策的争议中,进项抵扣获取难的问题一直是业内焦点,在杭州振华也不例外。对于交通运输类企业,可用于抵扣的进项大头之一便是油费,占据成本三分之一左右。
看起来,用现金加油再报销的路走不通了,朱建青咨询了加油站和油企,他们给出的答复是:根据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公司账号、税务登记号、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信息,统一办理油卡,才能开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让朱建青头疼的是,如果给公司近400名驾驶员统一办理油卡并提前充值的话,将会产生很大一笔垫付资金,这对一家中小型运输企业而言,现金流的压力太大。杭州振华每个月产生的油费大致在50万元左右,意味着可能要垫付近百万元的资金充值油费。
物流公司算账:税负略有增加
除了油费,朱建青最近还在犹豫,要不要购置新的货车。而事实上,杭州振华目前根本没有购置新车的需求。朱建青说,目前公司里120多辆货车已经处于饱和状态。
从此前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购置新车等设备,是交通运输业增加抵扣的另外一个进项大头。但实际情况是,由于运输工具购置成本高、使用年限长,多数相对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未来几年或更长时间不可能有大额资产购置,因此实际可抵扣的部分很少。同时,由于车辆都是在“营改增”前购置的,折旧也没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如果为了抵扣而购买一两辆新车,划不划算呢?朱建青说,跟财务以及税务部门了解的情况算了一下,购置新车能够抵扣的也仅仅是相当于购车款的17%进项增值税税率。
“几十万元的购车款,只有几万元可以抵扣,意义不大。”朱建青说。
即便顺利开到燃油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情况又如何?另一家杭州物流公司负责人刘先生给记者大致算了算,以公司一条热门线路为例,单趟的平均运费收入为9000元左右,燃油费2800元(含税),过路通行费2800元。原营业税为27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91.9元,燃油费抵扣后,实际税负415.9元,增加了1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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