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损毁文物,被批准逮捕
11月23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陈老汉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看守所里,黑黑瘦瘦的陈老汉头发已经花白,看上去很憔悴。一见到检察官,陈老汉就忍不住哭了,“我真的不知道有这么严重,我看到他们(邻居)拆了没事我才拆的。”
承办案件的袁检察官告诉记者:“他真的是老实巴交的,也没什么法律意识,悔罪态度也很好。”
那么,为什么同村其他人拆房没事,而陈老汉却要被批捕呢?
今年七月,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村建筑群保护工作宣传资料》,里面列出了63户文物建筑列表,而陈老汉家就在其中。
“其他人是有拆的,但是要么不在这些重点保护的范围内,要么是在七月份规定出台前拆的。我也不知道这次会这么严重,他家出事以后,我赶紧把资料都印发给了村民。”村主任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文物的孔副局长。
“芝堰村是个古村落,芝堰村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几年前就开始宣传要好好保护。”孔副局长告诉记者。但当记者问到,今年七月出台的那份规定,是否通知到村民?他表示自己不在办公室,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前,如果受保护的房子坏掉,都是居住在此的村民自己掏钱维修。而有条件的村民,则另外择地建新房。而陈老汉在拆房前,新的宅基地并未批下来。作为全国文保点,政府是否有专门的维修经费?村民如想改善居住条件,应该怎么办?是否有正常的途径?这些问题,我们在昨天的采访中没有得到答案。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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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建筑群
芝堰建筑群位于兰溪西北部,建筑物跨越明朝至民国时期,以古街道为中轴线,在东西140米、南北200米范围内,分布明、清建筑数十座,分为宗祠厅堂和民居两大类。
其古建筑或有家谱记载,或有匾额、题刻,相对建造年代可考,建筑时代演变清晰。村内明初到民国晚期的数十座建筑,构成古建筑断代的标尺,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建筑群布局开合有度,马头墙高低错落,景观优美,至今保存完整,构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统一的整体。2006年6月2日,兰溪市芝堰村建筑群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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