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驾驶员,替换客户货物上的快递单,将东西寄回了安徽老家占为己有。日前,这名驾驶员被萧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2月份,吕某成了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杭州康桥分公司的货车驾驶员。吕某负责驾驶的车上还有李某、刘某两名装卸工,三人合作跑航空线,将货从康桥公司送到萧山公司。
4月22日,申通公司接到了客户的投诉。申通调查发现包裹到了萧山总公司中转部就没了下文。于是公司通过萧山总公司货物流转监控视频,发现了吕某偷梁换柱的行为。
原来,4月19日,在申通快递康桥公司装货时,吕某看到一件用白色塑料编织袋包裹的大包快件。连上面的内容都没有细看,吕某就把投递单撕掉了,然后贴上空白的投递单,写上了老家地址,和老婆的电话号码。据悉,这个大包裹里装的是455件女装,价值71908元。
而在4月初,吕某等人还私分了客户的西湖龙井茶,价值2400元。
庭审中,吕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审理后认为,吕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吕某的认罪态度、赃物部分追回等情节,法庭当庭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
该案的承办法官说,根据初步的统计,萧山法院今年办理的类似案件起码有5件。
原申通货运员唐某离职后利用原先的客户信息,以申通公司名义私收快件,收取快递费9000余元,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1000元。
民航快递浙江分公司操作员罗某在机场接货时截留一箱货物并逃离,货物为价值60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罗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为什么发案频频?办案法官说,根据目前大多数公司的快递协议,如果员工丢失了寄件人的物品,而寄件人又未保价的话,按照资费的三倍赔偿。这也导致了一些员工认为,拿走寄件人的物品,即使赔偿也不会赔很高的费用,犯罪成本相对低廉。
今年5月,萧山法院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已向快递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法院认为,快递公司今后应完善内部人事管理机制,人员变动后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收回与公司有关的设备和资料;还建议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制讲座等活动加强对员工进行相关方面的法制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每日商报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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