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年消失1.72万公顷湿地 12月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2012年11月30日 07:49:49
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湿地资源状况及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省林业厅调查发现,近10年来,浙江已有1.72万公顷湿地悄无声息地消失。像温州有个海滩湿地由于遭受破坏,使得野生候鸟大量减少,鸟们甚至不在这里中转逗留,这些野生候鸟到哪里去了,至今还是个谜,结果非常令人痛心。
今年12月1日起,《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使湿地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法规对湿地内不能从事的活动,一一列明。
比如,在湿地中采集野生植物、捡拾鸟蛋,或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最高可罚500元。
擅自开垦、填埋湿地的,每平方米可按10—30元予以处罚。
在湿地内捕捞鱼类也不行。尤其是以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除没收捕捞物和捕捞工具,最高可罚款2000元。
如果在湿地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者观赏旅游活动,已影响湿地生态功能,或对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破坏性损害的,由湿地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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