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紧急加放三角桩。邹洪珊摄
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大雨滂沱,一阵阵乐声隐隐从鄞州文化艺术中心传来,这里正在上演“阿拉音乐节”。上周末,本该是个惬意的日子,但和乐声不协调的是,艺术中心内一辆辆警车不时穿梭,甚至还出动了吊车。
究竟是怎么回事?昨天,读者陈师傅找到了本报记者。原来那个雨夜,一辆辆汽车前赴后继地开进了艺术中心的水池。
苦主陈师傅:我的车刚捞出,接连又有两辆车落水
昨天,记者见到了陈师傅,他说:
上周六晚上,鄞州文化艺术中心有音乐会。我赶过去。
当时大概是下午5点,下着大雨,雨刮器转得飞快。我隐约看到对面十米处,有人正在停车。于是,我朝着对面慢慢开过去,突然车子一沉,接着“哗啦”一声,整个车前倾,好像掉入了什么地方。接着是一片黑,我打开车窗看到,周围全是水!
我熄火后,从车子爬出来。只见车身前部车灯以下,包括两个轮胎,都没入了水中。再看了下四周,这是一个很大水池,但池子四周并没有任何围栏设置,仅有的两三个三角桩,好像还是用来停车的。
我第一时间报了警,拖车师傅也赶来了,但车子陷得深,搞不定,只能出动吊车。吊车把我的车子弄出来。但不一会儿,又有接连有车子掉进来。
晚上6点20分,一辆大众的小车栽进了水池。十分钟后,一辆奔驰又陷入了水中。几分钟后,两辆摩托车也落水。
更郁闷的还在后头,艺术中心方面说我们的车进水的时候,把水池的喷头撞坏了,每个喷头要赔600元,加上拖车费、吊车费1100元,必须要交了罚款,才能从交警队赎回车子。有个车主被索赔一千元。
明明是管理方没做到位,怎么还要我们来赔?这么大的池子,怎么连小小的护栏也没有呢?此外,当天文化中心外为啥不开灯,黑乎乎一片,不出问题才怪。
保安:老有车子掉进这个水池
帮助陈师傅把车弄来的吊车师傅,昨天告诉记者:
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当时眼看险情不断,附近的保安只好疏导车流,绕开水池边,另外在池边临时安置了一些三角桩。
下雨天,这个水池老出事。最严重的一回,一辆车直接开到了池子中心。
水池积水一多,确实很容易看成平地。归根结底,这个水池少了道护栏。
鄞州文化艺术中心位于惠丰东路,正对着鄞州区政府的南门。从入口处一直走,水池两旁都停满了车。
一位保安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多次了。我们也向上面反映过,希望能在水池边加护栏,但一直没有批复。
对于当晚为什么不开灯,这位保安说,除非是区政府的活动,一般都不开灯。
文艺中心管理方:那里不允许停车,水池也不归我们管
记者找到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方“宁波和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一位自称姓张的公司职员告诉记者,那是偶发的意外。
“每一场活动,我们都配备了保安,按照以往来看,人都是够的。而且水池旁,一般不提倡停车,没有划停车线,我们也没收费。但很多客人不配合,如果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出事,这个责任,你说该问谁?”
这位人士说,在入口的粉色广告牌边上那条路下去,有个地下停车库,能容纳400个车位。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房子的归属权属于鄞州区政府,他们公司只是负责经营承包管理。而且公司尽管是中心的管理方,但只负责场馆室内的,外面的水池其实管不着。
疑点一:水池管理方雷蒙德集团和中心管理方老总同一个人
水池究竟谁管?
鄞州区城管局一位工人员说:“区政府前的喷泉包括绿化,是归城管局负责,但靠近文化艺术中心的,是归物业雷蒙德管理的。”
鄞州区文广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当时是服务外包,产权还是属于区里的公共财产,但鄞州文化艺术中心的管理,就是包给了雷蒙德集团。”
管理方宁波和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和雷蒙德集团,是什么关系呢?
记者了解到,和盛文化演艺公司是一家由国资、民营资本共同投资创办的股份制企业。而承包方雷蒙德集团与宁波和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老总就是同一人。
疑点二:向车主收费的单据,盖的却是文艺中心管理方的章
记者发现,声称弄破水池喷头,向落水车主收费的单据上,盖的章却是“宁波和盛文化演艺公司发票专用章”。
既然管理方不是你,又凭什么向车主讨要喷头损坏的赔偿呢?
疑点三:记者刚出办公室,管理方工人就赶到水池边放三角桩
奇怪的是,鄞州文化艺术中心的管理方,口口声声说水池不归自己管,但等记者从办公室出来时,却看到接受采访的张姓工作人员站在池边,对身边几个人说着点什么。几分钟后,几个人抱着几个三角桩,来到了水池边。原先空荡荡的池边,一个个三角桩放了下去。
记者问放三角桩的一个工作人员:“水池不是不归你们管吗?”
他回答:“说领导说要放了。”
记者问:“以前什么时候放三角桩?”
现场有人回答,有时候就来放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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