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启动
2012年12月04日 14:03:20
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今天,海曙区启动2012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全区470户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如有配租意向,可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6日。
据悉,此次实物配租的房源主要位于水岸花园保障房项目,房源分配以街道最终受理为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请配租住房(可视房源情况优先租给前六类):一为持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三证之一,且有效期连续满两年以上的无房最低收入家庭;二为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达到男55周岁或女50周岁,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的最低收入家庭;三为军烈属;四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五为无赡养人的孤寡单身居民(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六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级至二级残疾的;七为申请人或配偶有一方年龄达到男60周岁或女55周岁无房的低收入家庭。对于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配租廉租住房。如房源不足,则按甬政发〔2007〕8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发给租金补贴。
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海曙区有470户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其中116户已在前期调查中提出了配租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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