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在浙江巡展。吴海森摄
浙江日报讯 编者按:12月3日,浙江省纪念“八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上省社科院、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检察院负责人和一名省人大代表先后发言。大家回顾了30年来我省推动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发展历程,畅谈了近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主要成效和经验,提出了今后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促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思路和建议。本报今天刊登这4篇发言摘要。
我省贯彻实施宪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30年前的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八二”宪法。今天谈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内在需要,也是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宪法实施是宪法的具体条文规定及其原则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浙江贯彻实施宪法的目标要求,在于通过不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及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努力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的客观需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宪法实施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包括政党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遵守和执行宪法的具体条文规定及其原则精神的活动。它具有四个推进维度:一是如何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二是如何使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三是如何使公共权力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四是如何使人民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宪法实施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统筹设计,有序推进,当前,亟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以科学立法为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省贯彻实施宪法的首要途径。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法规审议和表决的科学化,坚持和完善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会制度,完善立法监督机制等,不断完善科学立法的体制、机制和程序。
二是以规范行政程序为中心,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的程序规范。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程序依法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定程序办事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遵循情况的监督,建立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按法定程序办事。向社会公开各类行政程序,拓宽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让所有行政行为都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
三是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中心,确保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使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进一步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司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司法干警司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群众意见比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探索建立公开审理、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司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确保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落到实处。
四是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中心,促进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抓源头、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决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调解队伍建设好,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调动好,形成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是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中心,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任务,着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方式手段。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扎实推进,让全省领导干部进一步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之间的关系,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之间的关系,执政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成效。通过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让全体领导干部成为尊重宪法和法律的表率、学习宪法和法律的表率、运用宪法和法律的表率、捍卫宪法和法律的表率,从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八二”宪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根本、最有力的法制保障。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忠实执行宪法法律,保证政府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先是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将法治的基本原则、精神和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使尊重宪法法律、崇尚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运用宪法法律成为内在意识、自觉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不断提升,努力形成尊法、崇法、信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前提是要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使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有法可依。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对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重在细化、实化法律规定,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我们将更加注重对现行法规规章的完善,解决一些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的问题;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领域的立法,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更加注重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更加注重法规规章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确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努力增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十八大报告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程序建设,推进行政程序规定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是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重视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和机制,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把关,切实防范政府参与民事经济活动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和信用风险;推动行政监督体系的健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和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
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本是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从政府法制工作层面而言,要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加快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成本低廉、方便快捷、解纷相对彻底的独特优势;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信访的协作配合,引导信访者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参与做好信访涉法疑难问题的解释、说明和处理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十八大精神引领下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在“八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的新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要在十八大精神引领下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完整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等,这些重要论述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发展、完善和创新。“法治浙江”建设也将进入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攻坚阶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从国家法律制定实施的层面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被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根据强化程序、强化监督的法治导向,刑诉法、民诉法今年已作重大修改,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凸显监督成效面临着艰巨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顺应新形势,把法律监督工作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确保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和执法为民,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制和引导作用,更加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回应群众期盼,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加强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文明等违法犯罪的监督力度,在依法打击的同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行为,深化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监督纠正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二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法律监督。把群众关注点作为工作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争取每年真正解决几个重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深化法律监督职能内涵。更加注重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综合调处、重点问题协同解决;更加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制度完善;更加注重执法法律政策研究,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要更加突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个重点,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重要环节。要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效果。一要加强监督促进公务廉洁。按照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加大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渎职犯罪“不落腰包”腐败的查处力度,促进公务人员廉政勤政、规范履职。二要加强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与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相结合,依靠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依靠省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政法机关执法信息动态共享平台,加大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刑事拘留、民事执行等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制度,切实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三要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以近年全省各地人大常委会积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以及中央、省委部署推进“两执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抓住典型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背后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要更加强化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的监督,确保法律监督权的依法、规范、公正行使。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下,主动汇报重大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确保正确方向。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检务督察为抓手,全面规范法律监督执法标准和执法要求,加强动态监督和案件评查,落实问责。要深化检务公开,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群众控告、申诉、实名举报限期反馈并说理,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互联网检务中心平台,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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