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前期已经用了一个多月做侦查准备,还通过可靠消息布置了严密的抓捕,可行动时却还是扑了个空。
难道有“内鬼”?
果不其然,正是这个“内鬼”屡次通风报信,“养肥”了嘉兴一个制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短短一年多时间,这个团伙已累计销售“病死猪”肉10万多公斤,案值超过百万。
天网恢恢,平湖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杨某最终被抓了出来。
近日,50岁的他站在被告席上,一审被判3年半。除了受贿罪之外,他还有一个罪名: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据了解,这还是嘉兴市宣判的首例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一次严密部署的收网行动走漏了风声
制售“病死猪肉”的这个团伙,据点是嘉兴港区乍浦镇马家荡村的一幢3层小楼,围墙有2米多高,周围是竹林,院子里养着两条狗,还有专人看守……
嘉兴港区警方盯了一个多月,终于摸熟了对方的交易日程,准备等待下家来收货时,一举人赃并获。
6月13日,40余名民警集合待命,兵分几路把守。奇怪的是,守候了几乎一整天,这伙人都没有出现。
他们怎么会突然取消行动?警方怀疑。有“内鬼”。
既然已经打草惊蛇,只能强行出击。
小楼里,什么线索都没了。但幸运的是,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做得足,运输死猪肉的车子在经常出没的地点被找到了……
接下来,专案组先后赴江苏、河南、上海多地,把涉嫌收购、储存和销售的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人被抓,谜底也被揭开。原来,当时取消交易,江苏下家原路折回,都是因为有人事前通风报信。
这个人,就是平湖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杨某。
收取贿赂后,多次暗地通风报信
后来根据平湖市检察院调查,杨某已经不止一次给这个犯罪团伙报信,让他们提早转移病死猪肉。
这个加工病死猪肉窝点的“老大”是吴某,和杨某之前并不认识,平湖林埭镇的猪贩子金某是两人联系的中间纽带。
其实,杨某已经帮吴某“搞定”了不少事情。
去年8月,嘉兴高速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就抓到一辆装着1400多公斤病死猪肉的车子。
当时高速交警立即通知海宁市、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到现场处理。
杨某很快得知,这批货是吴某的,所以他就擅自以副局长的身份,决定既不追查病死猪肉源头,也未向单位领导汇报,让吴某逃过一劫。
今年1月,吴某的加工窝点被举报,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准备查处。就在行动开始前,杨某一个电话打给了金某……
当然,这些事不是白做的,现金、茅台酒、中华烟、购物卡、茶叶,源源不断送到杨某手中。
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和受贿罪,被判三年半
杨某最终站上了被告席。
平湖法院认定,杨某利用担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355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他作为负有查禁病死猪肉职责的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又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致使他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得以继续,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最后的一审判决是,两罪并罚,杨某获刑三年六个月。
法官介绍,这也是嘉兴第一次宣判的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什么叫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这个罪名并不常见,记者搜索了一下,之前也仅在宁波余姚等地有过判例。
平湖检察院承办这个案子的检察官说,它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实,这个罪名,是渎职罪中的一个特殊罪名。它的“处罚对象”比较特殊,专门针对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如各级政府中主管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员;有查禁职责的公、检、法机关中的司法人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
一般这个罪名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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