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过度采挖禁止挖笋 一斤冬笋乱挖要罚100元
2012年12月05日 05:39:15
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最近几天,婺城区岭上乡和塔石乡的大部分村里,都新竖起了一块块“禁止挖笋”的石碑。在岭上乡里门殿村的石碑上,还写上了“违者每市斤处理款100元”。
里门殿村村支书丰志源告诉记者,石碑是2日立起来的,当时,他带了5个人,在郑家坞村、石埠头村、百善村等6个村的村口竖起了相同的石碑。
为什么要禁挖冬笋呢?丰志源说,今年虽然是冬笋成熟的“大年”,但出于防止过度采挖、保护竹林的目的,大家还是决定,不挖冬笋,“我们这里竹林的地势不高,温度适宜,冬笋大都能转化为春笋出土成竹,要是挖掉,很可惜的。”
在里门殿村,大部分的竹林都已经“分产到户”,村集体只留了很小的一块地,所以,此项禁令普遍适用于当地的竹林,也就是说,哪怕是在自己家的竹林里头挖笋也是不被允许的。
里门殿村的村民还准备派几个代表守山,看护冬笋,一旦抓到偷挖冬笋的人,将按照每斤100元的价钱处罚。
据记者了解,目前金华市面上的冬笋大多来自龙游,每斤的价格在7元左右,所以市民在外出游玩时千万不要随便挖笋,万一是在禁挖区,那可要花天价买冬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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