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近日,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马新村的周某和项某在民警和村两委的见证下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并着手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至此,这起6年前发生的房产纠纷案终于落下尘埃。
还不了债,房子被拍卖
周某,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马新村人。2006年,因为欠他人30余万元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诉讼至法院。同年12月底,法院通过依法裁定,将周某名下的一间立地式房屋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向社会出售。经过公开竞拍,房子被邻村村民项某以35.5万元的价格拍下。但是,周某一直觉得自己的房子被拍卖的价格过低,拒不执行判决结果。通过合法途径竞得的房屋无法入住,购房款又打了水漂,买主项某觉得自己很是委屈。
后来法院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先后多次依法采取措施,将周某强制迁离。但每次迁离后,周某就在该房屋前的院子里搭建简易棚居住,又趁项某尚未入住房子,又重新搬回屋内居住。如此反复多次,买主项某硬是拿他没办法。
2010年,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西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次走访,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将该处房屋挂牌到房产中介进行出售,以所得款项支付项某当初购房所花费用及其利息。考虑到周某实际生活困难,房款中的剩余部分补偿给周某,帮助其解决生活问题。但是,周某看到当时房价普遍上涨,就嫌挂在房产中介的出售额度太低,又一次反悔,调解再次失败。
房子买回来,心结解开了
近来,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西派出所民警陈允俊在整理村里以往纠纷遗留问题过程中,关注到了这起房产纠纷,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其调解。通过前期的线索积累,陈允俊再次争取到村两委的配合支持,动员相关人员一起反复对周某做思想工作。
陈允俊在做周某思想工作的同时,又通过大量走访劝解周某的亲戚,动员大家一起做思想工作。在陈允俊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努力下,终于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并着手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这起长达6年的房产纠纷终于落下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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