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有望春节前运行
2012年12月09日 10:23:05
为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服务和管理,建立“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温州市政府近日通过《中介机构进驻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实施方案(试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方案规定中介机构的进驻原则,将根据中介机构市场开放的程度、数量、性质等情况,实行分类区别对待。据透露,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争取春节前正式运行,目前中介机构目录库和行政审批网上的中介机构服务平台都已建好,业主可在网上自由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方案规定,中介机构进驻类型分为工程咨询、评估类,工程勘察、设计类,工程测量类,工程检测类,工程监理类,市场准入类等。除此之外,其他为审批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确定进驻数量。中介机构进驻需要达到相关条件,包括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温州具备出具拥有相应法律效力的中介服务成果的能力等。
三种入驻方式:
(一)单设窗口。凡是垄断、半垄断且日常相关业务量较多的,或在项目推进中关联度大的中介机构,要在中心单独设立服务窗口,直接开展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混设窗口。中介机构市场竞争开放度不够但日常相关业务量较少的,或虽非垄断中介机构但在项目推进中关联度较大的中介机构,可由若干个中介机构组成一组进驻一个窗口,各自在中心开展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咨询服务工作。
(三)综合窗口。因场地限制等其他原因无法入驻的中介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入驻综合窗口。中介机构的有关业务范围、资质、收费等情况输入信息系统,供业主选择,并由中心人员负责信息咨询工作。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周琳子
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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