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A
恋人吹了,原定的婚礼取消了
可酒店不愿意退还订金
经协调,酒店方以2万元“抵值券”当现金退掉
半年前,绍兴县消费者任女士为儿子在柯桥某高档酒店预订了婚宴,没想到中途儿子的恋情发生变故,婚宴只能取消,酒店方不同意退还2万元保证金。最后在绍兴县消保委干预下,任女士拿到了酒店2万元“抵值券”。
据了解,今年6月的一天,任女士在绍兴县柯桥某酒店预订了12月份的一个“好日子”,准备给儿子办酒席,为此缴纳了20000元订金。不想到了7月底,任女士儿子与准媳妇因出现分歧而分手,婚宴只能“泡汤”。8月初,任女士和酒店方商量,要求退回婚宴的订金,但店方认为是任女士单方面解除预订,一时间酒店无法立即找到填补这个空缺的准新人,这个损失必须由任女士负责,所以订金不能退回。之后,任女士多次委托当初介绍她去该酒店消费的朋友帮忙协商,而酒店方却始终以相同的理由拒绝任女士的要求。11月30日,任女士只好求助于绍兴县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了任女士相关情况,并认真查看了酒店方出具给任女士的凭证,认为酒店方不退还任女士的婚宴订金属于“霸王”条款,对于任女士的诉求应予支持。于是,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随同任女士到达酒店,向酒店经营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出酒店出具的票具上注明为“预订金”,而非《合同法》规定的“定金”,酒店方的做法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且任女士在婚宴承办前4个月就跟酒店方提出解除合约的要求,并未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希望酒店方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退还任女士的“预订金”。
最终,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酒店方以2万元“抵值券”的形式,退还了任女士的“预订金”。
B
恋人吹了,婚纱照也拍不成了
可影楼要其支付4成违约金
经协调,消费者最终要回3999元预付款
在上虞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雯雯(化名),在上虞一家影楼预约拍摄婚纱照,并提前支付了4999元全额费用。然而,当她决定不拍婚纱照时,对方却提出需支付40%的违约金。好在工商部门及时介入,最终雯雯支付了20%的违约金,追回了3999元。
10月29日,雯雯来到上虞市区的一家婚纱摄影机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与影楼达成协议:选择一个套系,支付4999元费用,约定一周后摄影。“支付时我觉得早付迟付一个样,就毫不犹豫地全额付了。”雯雯说,如果只支付小数额的定金,也就不会被动了。
然而,让雯雯始料未及的是,上周,她的婚礼计划发生了变化,她与男朋友吹了。婚结不成了,原先定下的婚纱照自然不能再拍了。
11月19日,雯雯赶到影楼,要求对方退还预缴的4999元钱。但影楼提出不能全额退,需扣除40%的违约金。并拿出当初雯雯签字的预约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如果违约,需支付40%的违约金。
雯雯觉得,影楼的做法有点不近人情。她正遭遇感情不顺的痛苦期,影楼还要她承担违约金。况且自己没有拍一张照片,对影楼没有造成损失。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雯雯向上虞市工商局百官工商所救助。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影楼认为,之所以要雯雯支付40%的违约金,是有道理的。因为影楼里面的一些化妆师跟摄影师都是外聘的,接到订单后,影楼一般会提前联系化妆师、摄影师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客户一旦违约,会给影楼带来不小的损失。
而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认为,一方违约,收取违约金天经地义。然而,这家影楼要求收取40%违约金有点偏高。最终,根据协商,雯雯要回了3999元预付款,支付了1000元的违约金。
- 【今日早报】网友吐槽"女友非'双12'不结婚" 吉日结婚引发热议
- 台州开发区民警化解一起6年前的房产纠纷案
- 【新闻鲜晨多】12月7日:网友吐槽"女友非'双12'不结婚" 吉日结婚引发热议
- 网友吐槽"女友非'双12'不结婚" 吉日结婚引发热议
- 男子钻婚姻登记没联网的空子 先后与两女子结婚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