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小姐报警称遭客人非礼 被逮捕的却是她自己
2012年12月11日 06:00:10
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 一天凌晨3时40分,110同时接到两起报警电话。一个男的说在下沙某KTV里遭窃,一个女的报警说自己在KTV被人强奸。两人报警的地址一模一样。
民警立即来到该KTV的包厢里,看到一名男子蹲在厕所里,数着散落在地上的湿漉漉的钞票,一名女子坐在沙发上,鼻子淌着血。女子指着男子对民警说,自己被他强奸了。男子却说:“是她偷我的钱,恶人先告状。”
女子姓张,28岁,安徽省颍上县人,在KTV里做陪酒小姐。
经民警调查,事情是这样的:
当日凌晨2点多,女子张某在包厢里陪客人陈某唱歌,发现陈某坐的沙发上有一叠钱,于是偷偷拿了这叠钱,走进厕所,把钱塞进胸罩、裤子和鞋子里。这时,陈某发现钱不见了,让张某从厕所里出来。
陈某问张某有没有见过钱,并让她把钱拿出来。张某使美人计没有效果,只好取出一叠钱。陈某数了数,数目不对,张某又把鞋子里的几百块钱也交出。陈某说:“一共8200元,你才拿出两千多,剩下的钱藏哪里去了?”张某突然躲进厕所。陈某警觉地抵住厕所门,不让她关上。张某说自己要方便,不让陈某进门。陈某只好站在厕所门口等,突然听到连续冲马桶的声音,觉得不对劲,冲进去一看,发现马桶里全是百元大钞。他气急地让张某把钱捞出来,张某捞出钱后甩到陈某脸上。陈某一脸污水,火大了,扬手就是一巴掌。
于是,张某拿起电话打了110,告有人强奸她。陈某也打电话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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