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输液过程中突发脑溢血 开颅手术保住性命
2012年12月12日 06:10:46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倪女士因腰痛到镇医院就诊,接诊医生简单问了病情,就让她接受输液。输液过程中,倪女士突发脑溢血,被送往上级医院作了开颅手术后,才得以保住性命。
这责任,到底算谁的?
倪女士家住慈溪某镇,去年9月一大早,因腰痛去医院就诊。
医生问了几句病情,倪女士说了,还说了自己有高血压、对青霉素过敏等情况。
医生说,她是尿路结石,没作其他检查,甚至没量血压也没测体温,就开出了药方,让她去输液。
没想到,倪女士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了口齿不清、肢体活动障碍等脑溢血症状。
后来,倪女士被送往其他医院做了开颅手术才保住了性命。
几经治疗,医疗费花去了32万多元,但目前倪女士还有运动性失语、右侧肢体偏瘫等情况,需后续治疗。
倪女士家人认为,这都是由于医院失责造成的,告上法院,要求医院承担全部损失,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52万余元。
经宁波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镇医院对倪女士人身医疗损害的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
昨天,慈溪法院判决了此案: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倪女士各项损失的25%计24.9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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