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检查
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2012年度,区公安分局广大民警、协辅警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三大重任,在总结经验上谋发展,在管理创新上拓思路,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创稳定、重防控、强打击、促安全、树公信,较好地完成各项阶段性工作目标,确保了我区社会政治大局的和谐稳定、治安局势的平稳有序。
重防控:大力推进治安防控勤务机制改革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这是以往人们评价公安工作好坏的一大标准。然而,区公安分局党委班子却主动调整工作理念,将以往的“以打为主”转变为“打防结合,重在防控”,大力推进治安防控勤务机制改革。
公安分局在曙光路派出所、南苑派出所先行开展勤务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通过激发治安防控“原动力”,坚持“条块结合,重在防区;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深化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主动警务新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打防控管等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截至11月份,全区刑事案件受理总数同比下降了9.46%,其中,严重暴力案件、“两抢”、盗窃等多发案件全面下降,命案同比下降26.67%,抢劫案件同比下降29.82%、抢夺案件同比下降28.92%,街面盗窃案件同比下降1.5%。此外,交通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1人。
根据试点经验,明年,这一主动警务新模式将在全区推广,全体民警、协辅警将进一步在“控制发案、减少损失”上下功夫,出成效。
大会战:扎实开展基础大排查
2012年2月以来,区公安分局强力推进基础排查整治暨信息采集大会战。各单位紧紧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和重点,把基础排查、信息采集工作与深化社区主动警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出发点,措施坚决有力,治理效果明显。会战期间,共采集、更新各类信息861万余条,采集量排名全市前列。基础排查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打防控现实斗争,通过大排查、大采集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如良渚所通过排查,打掉一个盗窃团伙(刑拘14人、缴获作案车辆4辆);运河、仓前等地打掉多个传销窝点;全区共累计抓获了280名上网逃犯,其中还包括帮兄弟单位抓获了命案上网逃犯10名。
抓现行:不断优化巡防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把巡防“抓现行”的工作重点从以“打”为主转变为“打防并举”,使案件高发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局部地区出现了大幅下降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区刑事案件受理数下降的派出所达14个,占比达77.78%。分局不断优化“抓现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派出所管理、责任区中队管理及队所协作以所为主的三种管理模式,总结出了围追堵截法、视频寻迹法、车辆缉控法等十大工作法,并培育出中泰孙坚强等巡防工作能手,受到省厅、市局领导的关注。8月29日,省公安厅副厅长徐定安还专程到中泰派出所调研抓现行工作。1至10月,全局通过抓现行刑拘犯罪嫌疑人472人,占全部刑拘数的20.36%。6月27日,现行抓获西湖区分局上网的杀人逃犯。7月18日,通过指挥中心快速调度布控,现行抓获了6名“7.18”蒙面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
控源头:切实强化治安管控和整治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局势的源头掌控力,分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常态评估,通过评估排摸出40个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区级、所级两级挂牌整治,针对性的组织了“春雷行动”、“零点行动”等各类清查行动400余次,有力地强化了对流动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场所、涉黄涉赌突出部位的治安管理。
针对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分局多措并举,主动破解。如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整治,通过“党政推、源头控、灵活发、集中停、路面查、强力打、广泛宣”等七大项工作措施综合运用,达到发案和事故双下降的目标。在全区开展阶段性整治期间(5月11日至8月23日),全区受理电动车盗窃案件数下降17.85%,环比(今年1月27日至5月10日)下降7.71%。通过阶段性整治,及时遏止了电动车案件逐渐递增且高发势头,今年以来分局受理此类案件4962起,同比下降了5.57%。
创品牌:不断深化新型社区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确定26个新创社区开展规范化建设,已配备专(兼)管力量216人,完成70.82%;建造围墙13753米,安装监控探头550只。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柯良栋等领导相继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全区新增各类监控探头13062个,社会单位安装监控探头总量已达61150个,比2011年底上升27.16%。1至10月,余杭公安通过监控手段直接破案达245起、打击处理犯罪人员207人,在侦破“4.4”抢劫杀人、“5.20”杀人分尸等重大案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特别是曙光路所、闲林所积极探索监控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成效良好,受到了市局柯良栋局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昱的充分肯定。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