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13年前,林某抢了钱,逃跑。两年前,林某被查出患有胃癌,如今已进入晚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你已走到生命的尽头,也必须为自己犯下的错负责。
昨天,记者从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林某以抢劫罪已被诉至法院。
13年前,林某还在宁海一家运输公司当驾驶员。
当年8月20日一早,林某出车跟一位王姓老板来余姚塑料城进货。一上车,王某就把装有8万元现金的黑色手提包放在汽车仪表盘旁,倒头大睡起来。
林某瞟见了王某的手提包,皮包鼓鼓的,隐约能看到一叠叠花花绿绿的钞票,再看看王某,睡得直打呼噜。“把包拿走!”一念闪过,林某悄悄拿起座位旁的救生锤,狠狠地朝王某头顶砸了下去,顿时,王某头上鲜血涌出,直接昏了过去。
林某慌了,没及时控制住方向盘,汽车冲进路边的小沟里,随后又撞上了前面的桥墩,挡风玻璃碎了一地。林某拿起手提包,拦下一辆过路车,逃离了现场。
附近凿石雕的工人听到汽车撞击声,从工地上赶了过来,看到昏迷在副驾驶上的王某后将他送到了当地卫生院,王某醒来后报警。
警方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并开始追查林某,而此时的林某拿着抢劫得来的8万元现金早一步离开了宁海,去了哪,谁都不知道。
2010年9月25日,林某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监视居住。
2011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3月24日被余姚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此时的林某可恶也可怜,年近六旬,两鬓花白,两年前被检查出胃癌,一直在老家养病,如今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腹腔和淋巴,病情已到了晚期。
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近日,余姚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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