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被私自改装 厂方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2012年12月18日 05:42:58
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今年7月,江北区慈城市民李先生买了辆电瓶车,他嫌四组电瓶马力不够,就去电动车维修铺另加了一组电瓶,功率一下子提高了不少,骑起来嗖嗖地。
但好景不长,几个月后,电瓶突然短路,车子歇了。他把车子推到改装电瓶的维修铺,却发现店铺早不知迁至何处了。
李先生只好找到电瓶车的生产厂家,要求厂家履行“三包”责任。厂方工作人员检查电瓶车后,说电瓶被私自改装,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宁波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明确规定:“未按经营者告知或产品说明书规定正常使用、维护和保管而造成人为损坏的,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江北区消保委认为厂家的拒绝无可厚非,李先生只好自己掏钱修车。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私自改装电瓶,不但极易发生电路系统故障,而且还可能埋下自燃隐患,为自身安全切勿随意改装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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