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1月1日之后的违章才照新规处罚
2012年12月21日 05:35:13
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最近几天,一则“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办理完交通违章处理,2013年1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的微博,冠上央视《焦点访谈》已播出的信息后,在微博和QQ群上大肆传播,直接导致这些天,宁波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人满为患。
昨天,记者特意向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有关负责求证了这条消息。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相比原来的记分规定,确实有比较多的变动。
但是,老的交通违法记录会按新规处罚的信息属于谣传,因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是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界定的,而不是以什么时候来处理为界定。
为此,发生在明年1月1日前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照原规定记分,明年1月1日起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才按照新规定记分。
但交警也要提醒,不要养成违章记录累积的坏习惯,一旦产生新的违法记录,还是应该及时处理,以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违章记录达到或超过5条,在马路上被交警查获将会被立即扣车,直到处理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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