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62个县(市、区)公办中小学“零择校”
2012年12月21日 07:25:10
昨日上午,教育部在京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案例系列新闻通气会,专题介绍我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治理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的有关做法和经验。这也是该系列新闻通气会首次介绍省域典型经验。
我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会上发言时说,近两年,我省在基础教育领域重点抓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下决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第二件事是治理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
首先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2010年8月,浙江开始全面布置新一轮中小学减负工作。从2010年开始,逐步在28个市县推广扩大“轻负高质”改革。
第二件事是出重拳治理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据统计,今年秋季开学,全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62个县(市、区)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零择校”,占68.9%,其中杭州、绍兴、衢州3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全部实现了“零择校”;20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7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下一步,在切实巩固已有成果、坚决防止各种形式反弹的基础上,要对今年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尚未压缩到5%以下的少数地方,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明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择校比例全面控制在5%以下。
每日商报 记者 张晨 通讯员 孙菊红 蒋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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