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12月18日,金华顺利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市”验收,成为了我省继嘉兴、宁波、绍兴之后第四个通过省级验收的城市。由省经信委、省农办及省电力公司领导、专家组成的考评验收组一致认为,金华新农村电气化市建设达到了《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考评实施办法及标准体系》中的C类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电力系统多年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
金华市位于浙江省中部,东邻台州,南毗丽水,西连衢州,北接绍兴、杭州,土地面积10942平方公里,下辖9个县(市、区),共有76个镇、36个乡、39个街道,274个社区居委会和4804个村委会,是浙中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金华农村经济较为发达,民营企业、家庭手工业数量多,对电能质量、供电可靠性等要求较高。
金华市新农村电气化工作于2006年全面启动。自启动以来,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华电业局全力参与,各县、乡(镇)、村积极配合,建立了完备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了“政府发动、电力推动、乡村主动、百姓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大力推动,近六年来,金华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层层推进、节节跨越,年年取得新进展。2006年底,义乌市率先通过了“新农村电气化县”的验收。2008年,东阳市、永康市通过验收。2009年,浦江县、武义县通过验收。2009年,兰溪市、金东区通过验收。2010年,婺城区通过验收。2011年,磐安县最后通过验收,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今年12月,全市新农村电气化县、新农村电气化乡(镇)、新农村电气化村的创建比率均达到了100%。”金华电业局副局长陈振新介绍说,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供电能力和电压质量显著提高,农村“低电压”和用电卡脖子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家电下乡”惠民政策获得有效支撑,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2006以来,金华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投入资金超过44亿元,建成500千伏变电站3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110千伏变电站97座,35千伏变电所24座,总容量2336.46万千伏安,从而使金华电网农村配网达到了网架坚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
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金华电业局始终秉承高标准、高起点的建设要求,坚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原则,注重科技进步和工程施工工艺,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改造后的农村电网供电更可靠,性能更优良,运行更安全,使用更经济。同时,该局扎实开展95598光明服务工程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建共产党员服务队,主动协助开展农业排灌和农村用电整治,加大农户漏电保安器的安装和更换力度,不断提升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品质。
当天,考评验收组审议了申报材料和有关受检资料,听取了新农村电气化市建设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工作专题片,对必备条件、适用条件,以及考评指标中的电网坚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等四大要素进行了考评验收。
考评组希望,金华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供电企业要以此次考评验收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电网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金华市服务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表示,将以本次验收为起点,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科学筹划,真抓实干,全面巩固和深化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各项举措,推动农村电网建设再上新台阶。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