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21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州闭会。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听取了夏宝龙关于提请任命李强为副省长议案和省长辞职事项的说明;听取王永明关于主任会议提请李强代理省长职务议案的说明;听取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
李强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发言。他说,中央提名我为省长候选人,是中央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坚持勤于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更加虚心地向同志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坚持真抓实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浙江科学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执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多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坚持严于律己,带头贯彻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分组审议后,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夏宝龙请求辞去浙江省省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强任浙江省副省长、代理浙江省省长职务的决定。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5日在杭州召开。会议还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本次会议审议和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四个工作报告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修改后将印送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