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家庭成员中,一方意外身亡,赔偿款究竟属于配偶、子女还是父母?眼下,这种财产争夺案已经不再是豪门的八卦,因为财产的事闹得家庭不和的纠纷越来越多。近日,诸暨法院牌头法庭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促使一起公婆和儿媳关于赔偿款共有纠纷执行案件成功和解,既缓解了紧张的家庭关系,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诸暨的陈老太,是王家井镇居民。去年7月的一天,是陈老太痛苦难忘的一天。那天,大儿子杨光不幸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当场死亡。处于极度悲伤之中的陈老太与儿媳冯亮及孙子杨明、孙女杨芝,将肇事方告上了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死者家属获赔39万元。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一笔赔偿款的到来,婆婆、媳妇及孙子3人之间引发了争议。原来赔偿金当时由冯亮和杨明领取,陈老太事后多次要求分割,但冯亮和杨明均以赔偿款已全部用于处理杨光后事及偿还债务为由拒绝给付。
去年11月,陈老太通过法律援助向牌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赔偿款。牌头法庭审理认为:孙女杨芝仅分走15000元,尚未到其可以享有的份额,故在本案中不承担支付责任。冯亮及杨明辩称领取的赔偿款已经用于清偿债务及丧葬开支,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不予采信,遂依法判决由被告冯亮、杨明给付陈老太应享有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09400元。判决做出后,被告杨明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生效后,冯亮及杨明仍然不服判决内容,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今年5月,原告陈老太申请牌头法庭强制执行。
受案后,牌头法庭执行干警及时向审理法官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决定采用刚柔相济的措施,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与被执行人进行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同时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依靠镇、村的力量及当事人的其他亲属,来协助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采用强制措施,先后对冯亮、杨明予以司法拘留15日,以此对被执行人产生心理威慑。经过双管齐下,两被执行人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原告陈老太也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
日前,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当事人双方协商,执行法官联系案情实际及传统伦理,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冯亮、杨明给付陈老太6万元,冯亮另行安排好陈老太住房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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