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眼见同学开宝马坐奔驰,个个成了“高富帅”,“屌丝”薛某也做起了发财梦,他对同学编织了一个个谎言,最后谎言破了,梦也醒了。
近日,宁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9岁的薛某系宁海人,原本在一家油库做化验员。平时收入不高,却酷爱打麻将和高消费。2010年,薛父给薛某5万元钱让其买车,但这笔钱很快被薛某打麻将花光了。薛某觉得无法向家里交待,便开始盘算着怎样赚钱买车,他眼珠一转,打起了“高富帅”同学的主意。
当年6月的一天,薛某来到在当地装潢市场开专卖店的老同学吕某处闲聊,当时同学陈某也在。薛某称自己正在做柴油生意,将柴油卖到个人加油站或者厂里,利润可观。“这个生意只有我能做!”薛某故弄玄虚,晃了晃手中的化验证,说:“这本证宁海就我一个人有。”
这下两个老同学都信了,还答应投资。7月初,三人商定,吕某投资20万元,陈某投资5万元。到了8月中旬,薛某分别交给陈某6千余元、吕某1万余元分红。
可到了10月初,老同学投资的钱就被薛某挥霍光了。薛某又开始动脑筋,决定继续骗钱来圆这个谎。薛某谎称,由于油库资金短缺,需要60万元周转,年底就不再分红,直接将利润纳入继续投资。吕某和其他同学便继续进行了投资。
2011年1月,薛某拿着大家投资进来的钱买了一辆路虎车,并如约进行了分红。之后,他又以需要租油管等理由让大家继续投资。直到2011年4月,薛某发现如果继续分红,钱就所剩不多了。于是借口称,他的叔叔将其货款挪用了,要迟些时候才能拿到钱。由于薛某迟迟不分红,吕某等人起了疑心,而薛某则以各种理由开始推脱。到了2011年8月,薛某无法还钱便逃走了。同年11月,吕某等人报案。
其间,薛某共诈骗170余万元。2012年5月,正在宁波一家电器公司打工的薛某被民警抓获。
庭审中,薛某悔不当初,称一开始自己只是为了能填上家人给的购车款,谁知后来越陷越深,欲望也越来越大,只能靠不断骗钱来满足自己虚荣心。而那本所谓的“化验证”,其实是自己以前在油库上班时考出来的,不过是化验油品质量的一种资格,而且只能在油库使用,对外无效。
法院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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