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昨天,一名涉嫌醉驾逃逸的司机在镇海法院受审。事故后他把伤者带离现场,辩称是为了救人。
听说报警就绝尘而去
訾某,31岁,陕西人,在一家医药公司上班。
今年9月,訾某陪外地客户喝酒。席毕,訾某觉得只喝了几杯,感觉还清醒,又驾车回公司办事。
开到镇海骆驼街道,他不慎撞伤了行人李某。李某头部受伤,倒在路上不能动弹。
检方指控,李某被撞后,訾某驾车在伤者前面数米处停下却未下车施救,与李某同行的张某见状赶紧堵在车前,訾某才摇摇晃晃下车。
张某拿起手机打算报警,訾某一把夺过手机,神色慌张地跟张某说:“师傅先不要报警,我们先救人”。
訾某不由分说把李某抬到车上,打算独自驾车离开。张某不同意,让围观的人帮忙报警,訾某见状一轰油门,绝尘而去。
醉驾逃逸导致二次事故
张某赶紧坐上一辆摩的,追了上去,訾某越来越快,张某也紧追不舍。开了好久,张某发现訾某的车突然不见了,张某赶上前去一看,发现訾某的轿车底朝天翻在路基下了。李某很快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訾某在警方陪同下前往医院接受检查。
经鉴定,訾某血液的乙醇浓度为205.1mg/100ml,严重超过醉驾标准。
李某多处受伤,构成轻伤。事发后,訾某赔偿了李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
抢救伤者为何不就近送医?
昨日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訾某一直强调自己没有逃逸,“带上受伤者是为了尽快救治他,因为当时心很慌,开错了道路,才翻了车”。
但法院审理后却发现,訾某的行驶路线经调查后并不是驶往最近的医院。
法院认为,訾某醉酒驾驶第一次发生事故时,应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而他反而铤而走险继续醉驾车辆,并强行带离伤者,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最终导致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因此,法院对訾某这一危险驾驶行为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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