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明年1月1日,也就是一周后,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这次交规调整,记分项由原来的38项增加至52项,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交规将对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校车通行等系列内容进行调整。昨日,记者邀请市交警部门专家就市民较关注的新交规部分内容进行解读,并就网络流传的六大谣言进行辟谣。
市民关注新交规热点,这些法规要了解
热点一:故意遮挡车牌照,扣12分
新交规中提高了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逃避处罚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临时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处罚由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直接扣驾照。
实际生活中,雨雪天气车牌被污泥遮挡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这时需要及时清理。否则,就会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而购买新车的车主也要及时办理和悬挂临时号牌,并在临牌有效期内办理正式牌照。
热点二:闯红灯扣6分
新规出台前,公安部曾经作过调查,有70.9%的人要求提高闯红灯的扣分值。从明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被扣6分,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旦出现两次闯红灯的情况,驾驶员将重新参加相关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资格。
在交警执法时,除了现场执法,交警对于闯红灯的照片取证需要三张照片,第一张是停止线以内,第二张是越过停止线,第三张是越过停止线以后继续往前开。当市民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信号灯出错可以申请撤销。如果是为了抢救伤病员闯红灯的紧急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辖区交警部门申请撤销处罚。
热点三: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将被处罚
今年1~9月,全省实习期驾驶员发生事故占事故总量的15%。按规定,领证之后一年内是实习期。
实习期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二是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没有持相应或更高以上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三是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如果实习期驾驶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热点四: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延至3年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新规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新规实施后,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预约次数均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然而,如果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谣言一】开车抽烟扣3分
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发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如果使用蓝牙耳机拨打、接听电话,则属于挂耳方式,不予处罚。不过,对于“开车抽烟扣3分”的处罚,新交规中并没有做出规定。
【谣言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
处罚是以交通违法发生的时间为准的,不以年度的更替而改变。也就是说,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的记分标准记分。
【谣言三】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扣1分
新交规中,对于副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并没有罚分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副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可以处以罚款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谣言四】不系安全带,扣3分
新交规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根据这条规定,城市快车道指的是二环、三环等少交通信号灯的道路,再加上高速公路,如果在这两处不系安全带,则是记2分,而非3分。
【谣言五】超速行驶扣6分
并不是所有超速行驶都扣6分,而是根据超速驾驶的程度,分别处以扣3分至12分的处罚。
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谣言六】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酒后驾驶分两种,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部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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