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一档的标准由1310元涨为1470元,各档比调整前增加130~160元,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3%。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
记者25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了解到,为稳步提高低收入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档。这是继2011年4月1日之后,浙江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哪个县市区适用哪档标准,全省各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依照往年惯例,杭州、宁波、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区,一般选择最高档标准;而经济较发达的小城市,一般采用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记者25日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了解到,以往义乌都采用第二档标准,但此次调整后选择哪一档标准执行,暂时还没有确定,近期将由上级部门研究决定。
“其实现在义乌企业给员工的工资基本上都大大超过这一最低标准了。”昨天下午,在义乌人力资源市场招工的企业主朱先生说,虽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在企业连年遇到用工难的背景下,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无形中会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义乌恒信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吕武斌则把眼光瞄准了劳动者权利上面。“最低工资标准属于劳动者权利,但义乌不少企业对于劳动者权利保护这块相对还比较薄弱。”他认为,除了工资有保障,义乌企业还应在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上进一步加强,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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