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今年6月28日起,慈溪市、宁海县等5个县市24家县级医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半年过去了,昨天来自宁波市卫生局的消息,第二轮余下6个区的县级医院改革也将从本月28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病人去这些医院看病,挂号费一次性上涨到10元,而药费同比下降15%左右。
同种药品价格下降15%左右
宁波市卫生局表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改革,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消除医院的趋利行为。
对市民来说,最直接的变化是药价下调。原先,公立医院的药品经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后,销售费用在进价基础上有15%左右的加成。改革后,这部分加成将被取消,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进价多少卖多少。
通俗点说,以后市民去这23家区级公立医院看病,配同一款药,价格将会下降15%。
“挂号费“上调至10元
药费下降了,但医疗服务价格会相应提高。最直接的感受是,我们常说的挂号费将会从2块钱上调至10元。卫生局表示,上调医疗服务价格一方面是回归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另一方面,也是弥补药品加成取消后的部分资金亏空。
那么,哪些医疗服务价格将上调,昨天,宁波市卫生局公布了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提高到15元/床日,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住院诊查费。
护理费:等级护理费20元/日,特级护理费5元/小时,其他护理费按日计费的按等级护理费的调整差价额调整,按次计费的按特级护理费调整幅度调整。
治疗费:包括病理检查、精神心理卫生检查、康复检查评定收费按30%幅度调整;口腔科治疗、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物理治疗、康复项目按10%幅度调整;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液病毒灭活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手术费:包括中医特有诊疗项目按35%幅度调整;口腔手术按15%幅度调整。
床位费:根据所在地医保最高报销标准确定3人间(带卫生间)的收费标准,二级医院不高于40元/床日,三级医院不高于45元/床日。
病人医药费总体未明显下降
今年6月28日起,余姚、慈溪、象山、奉化等5个县市24家县级公立医院已经实施了改革,半年过去了,效果怎么样?
昨天,宁波市卫生局出具了一份调查数据。今年第三季度,24家医院药占比(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从54.06%下降为46.96%,下降7.10个百分点。这说明,一直被国人诟病的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正在慢慢发生改变。
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对病人来说,总体医药费却没有出现明显下降,与今年上半年相比,24家医院中的大部分医院均次费用持平。
此外,24家医院7-10月份门诊人次同比增加23.19万人次,增长5.46%。出院病人同比增加10280人次,增长12.86%。
不参加改革的市级医院
病人数量可能会增加
与第一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比,此次参加改革的医院主要集中在宁波市区,由于市本级公立医院未参加改革,在采访中,不少医院因此担心,由于市区两级医院医药费价格差,可能会打破目前的宁波城区的就医秩序,原本已经很拥挤的市级医院可能会更加拥挤。
院方向记者分析道,市级医院和不少区的县级医院挨得很近,一笔挂号费,市级医院只需2元,区级医院要10元,很有可能大批原本习惯去区级医院的病人会选择在市级医院就诊。
同样,相同的药物,市级医院要比区级医院贵15%,需要一次性配大剂量药物的病人可能会选择去区级医院。区级医院病人大量流失,药品又不赚钱,资金方面会因此遇到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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