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透露,去年至今,宁波市两级法院共对293件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进行了严格司法审查,共受理178件,主要涉及火车南站改造扩建、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断头路连接、安置房建设等全市17个重大建设项目的房屋腾空执行案。其中144起案件得到协调解决,协调结案率高达81%,遥遥领先于全国水平。今年有5起执行案遭法院否决,另有17起执行预案被退回。
涉及房屋拆迁、强制腾空的非诉执行案,因与各方利益密切相关,执行难度极大。两级法院从规范程序入手,为这项工作打下了制度基础。2011年,市中院专门成立了行政非诉审查庭,对房屋拆迁行政案的审查与执行程序作出规范。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有一批拆迁案未能通过法院的审查,确保了司法的严谨和公正。
为最大限度地防止房屋拆迁纠纷的产生,两级法院全面建立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的诉前协调机制。据统计,仅今年全市就有23起执行案通过诉前调解得以化解。
针对少数案件在强制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性矛盾甚至冲突,两级法院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时,对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作出详细评估,并形成书面方案和维稳承诺。在强制执行前,基层法院还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心理状况、周边环境等多种因素再作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在依法完成强制执行后,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落实善后方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有效降低影响和谐的各项风险。
据统计,去年共有12起执行案的实施方案未能通过法院的审查,今年又有5起案件因实施风险过大而遭法院否决,另有17起案件的执行预案被退回,在地方政府作进一步完善后才获得最终的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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