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新,在2007年担任市建委房产开发处处长期间,接受某公司董事长500余万元港币,目前初步查实还有其他问题,涉案金额巨大,近日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回应网络的监督
●加大对领导干部财产性信息的监督力度
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是社会发展最坚定的磐石;反腐败,除了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更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昨天上午,杭州市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通报了今年以来杭州市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当前反腐倡廉的基本形势,以及明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
廉洁杭州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今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和“廉洁杭州”的奋斗目标,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16个政府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程派驻了10个综合监督组,督促整改和协调解决问题200多个。向全市16家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加强了对国有企业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的事项监督。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展“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效能亮剑”专项督查和“公述民评”活动,深化四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198件(次),立案802件,结案712件,处分党员干部708人,244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00余万元。
其中包括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郦华才收受各种物品,价值130多万元;杭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谢大伟受贿390余万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新,在2007年担任市建委房产开发处处长期间,接受某公司董事长500余万元港币,目前初步查实还有其他问题,涉案金额巨大,近日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举办全市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情景剧大赛等活动,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狠抓纠风治乱,深入推进保障房阳光监管、教育阳光招生等九大“阳光工程”建设等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和财政管理等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继续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行村务华数电视公开,探索推进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对社会关注的网络反腐、财产公开等问题
进行了积极回应
通报会上,罗悦明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
他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反腐应时而生,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突出亮点。对于网络反腐要理性看待,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举报、监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渠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要积极利用网络的有利方面,努力克服不利方面;三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回应网络的监督。”
谈到财产公开,罗悦明说:“实际上,我国在这方面也一直在探索,并出台了一些制度。杭州在这方面也一直在不断地实践和探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向组织申报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二是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公开个人情况。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按规定公开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下一步,可以在以下方面努力,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已出台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个人财产和收入申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财产性信息的监督力度;三是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推进财产公开试点工作。”
明年杭州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更加明确
罗悦明指出,2013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抓纪律建设、抓作风建设、抓制约监督、抓案件查处、抓源头治理、抓责任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案件查处方面,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教育卫生等权力集中、工程密集、资金密集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同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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