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陈显明的手机上最近下载了一个查看空气质量的软件,他每天早晨都打开,看看当天的PM2.5。
“最近大家很关心这个话题。今天的PM2.5是不是又超标了、雾霾是不是又严重了。”
绍兴印染企业多,环境问题挺突出。这段时间,陈显明和其他代表们也跑了不少企业做调研,这一圈下来,收获不小。
所以这次两会,他就打算提提环境的问题,“生存环境和每个人息息相关,我觉得想要空气好,一定要用上法律手段。”
5年提了14件建议
他说做了代表,关注点就要多一些
作为连任代表,陈显明已经履职五年,在上一届任期中,他共提出9件议案、14件建议,涉及到交通、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等方面。
比如,他曾提出过运河通航的问题:作为一项水利工程,运河一直没有通江达海,没有实现全面通航,“马路上汽车太拥挤,如果把运河完全用起来,能够坐船到不同城市,可能就不会这么堵。”
再比如,他也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在他看来,浙江多是民营企业、家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所不足,治理结构不可能像上市公司那样符合规范,所以风险很大。
作为政府,要多引导企业注意这个问题,而不是减免税费这样单纯的资金救助;作为企业,要意识到自身的法律风险,自己管好自己。
“很多人都问我,你是个律师,怎么不谈法律,总是说经济?因为我觉得立法就要懂些经济,要知道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所以这些知识都是要涉猎的。”陈显明觉得既然做了人大代表,关注的东西就要多一些。
未来5年怎么做好代表?
他打算多“敲打”有关部门
陈显明1989年从复旦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开始在政府部门做法制工作,但没多久,他就辞掉了这份大家眼中的铁饭碗,去律师事务所做起了律师,“学法律的嘛,还是想多做些实践工作。”
2008年,陈显明第一次当选省人大代表,“感觉挺荣幸的吧。第一次开两会,我提了3件议案和建议,那件议案是关于住房保障的,因为我的专业就是房地产方向。”
按照规定,这些建议最终都有答复,这个过程让陈显明真切感受到了参政议政。
现在,作为老代表,陈显明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履职心得,“我们提的建议,承办单位都会有一个办理意见,以前,作为代表可能只是对这个办理答复说满意、基本满意或者不满意。”
陈显明打算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件后,给予对方一个书面反馈意见,除了会对办理与答复内容有基本评价意见外,还会给出自己的具体意见。
比如,对方的原因分析到不到位、掌握的情况是否全面和答复是否具备针对性等。
在陈显明看来,政府部门就其行使管理职责的领域,对建议涉及的问题,应该掌握一手的真实资料,多做具体实在的调研,作为承办单位,他掌握的情况应该比人大代表多一百倍。
陈显明,男, 46岁,绍兴人,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提出的关于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的议案、绍兴县内陆通关的建议等,都得到了办理,尤其是前者,被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所采纳。今年,陈显明再次当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保护环境,浙江做了这些努力
●2006年,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排污单位依法将生产厂房或者车间租赁、承包给他人的,要在租赁、承包协议中明确约定污染物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2007年,经过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后,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了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
●2011年,“血铅”事件后,浙江对污染企业挥出了重拳。当年上半年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009家,关停环境污染企业2601家,罚没收款19729.388万元。
●2012年3月,浙江省环保厅正式通过其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杭州、宁波、舟山等7个环杭州湾城市PM2.5的监测数据。
●2012年11月,浙江实行新的环境质量标准,PM2.5按小时公布。指标从原先的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增加到6项,新添的指标有PM2.5、臭氧、一氧化氮。
扩大民间力量
参与环境公益诉讼
造成PM2.5超标的原因很多,如汽车尾气、工业污染等。从这些方面入手治理,见效会比较明显。但要真正落实这种倒逼,还是要依靠法律。
大家可能还记得2011年11月,浙江第一例环保公益诉讼案在平湖开庭。当时,一家环保服务公司,帮4家皮革企业把5000吨含铬的污泥倾倒进了当地的二级水源保护地,平湖检察院将五家公司告上法庭。
这个案子算是一个有益探索,但在法律界还是有些争议的,因为检察院做原告,状告污染企业,这在当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现在,类似的官司就有法可依了。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增加了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个很大的进步。这次两会上,我想建议扩大民间力量的参与,在这类诉讼中,民间环保组织应该是最为理想的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