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
房价这档子事,关心的人多,出点子的人多,却好似一个循环命题,老百姓大多时候看到的,仍是一个涨字。
这些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虽然让一地方的房价,变得不再疯狂,但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房子仍是一座“大山”。
对于房价问题,省人大代表、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旺荣,也一直很关注。这次省两会上,他就专门带来了一个建议:改革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实行商品住宅土地出让“年租制”,借此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这副“药方”,能帮着“移山”么?
土地“批租制”
是一种“透支”做法
李旺荣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但每天的生活,并不限于各类法律事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搞了一个课题小组,关注点就是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改革,年底已形成了一份报告。”
李旺荣说,之所以关注这个点,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商品住宅用地现行的“批租制”,实际上弊端挺多。
李旺荣解释,所谓“批租制”,指的是招、拍、挂土地出让制度下,土地使用者一次性要支付7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价款。
在李旺荣看来,这种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会导致本该分摊到未来几十年里使用期内的土地出让金,由房产开放商一次性先行缴纳了,然后,他们卖房子的时候,必然也要把这部分成本,算到房价里面去,转嫁给购房者。
李旺荣说,地方政府将今后几十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了,也是一种寅吃卯粮的“透支”做法,而由此衍生的土地出让金盲目使用等问题,又会成为土地价高的推手。
李旺荣认为,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但老百姓依然觉得买不起房子,招、拍、挂方式下的土地“批租制”,很可能是房价越调越高的根源。
建议“分期支付”
土地出让金
在上述建议中,李旺荣提出,地方政府应该让部分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金,从“批租制”转成“年租制”。
什么又是“年租制”呢?李旺荣说,其实就是将原来一次性缴纳的巨额土地出让费用,分摊到今后几十年的使用期内。这等于把地价从房价中抽离出来,变成了“分期付款”。
这样做,最直接目的就是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
李旺荣说,他们在课题里估算出来,现在一般情况下,土地成本占商品房开发直接成本的比例,平均为48.2%,“我们也算过,如果实行‘年租制’,大概能降低40%以上开发成本,在开发商利润率不变情况下,整个商品住宅的房价,也会随之下降40%以上。”
土地供应制度
可借鉴香港做法
如果采用“年租制”,土地出让金不让开发商一次性出了,谁来付?上述建议提及,这笔钱由真正的土地使用者,也就是购房者,按年缴纳。
打个比方,如果一块地上,建筑是一栋家庭住宅,那么地租由这个家庭承担;如果建筑的是一幢居住大楼,地租由大楼内所有住户,按照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李旺荣还提及,政府今后也能根据物价水平等综合因素,调整土地年租金,控制房价。
在李旺荣看来,这种模式,还会降低炒房客的利润空间,因为土地的增值,不再完全归属购房者,会弱化房子的投资功能。
另外,李旺荣还觉得,实行土地“年租制”,并不是要搞“一刀切”,对于普通住宅用地等,为了降低房价可以推行,但对于高档居住区等,就没有推行的必要了。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省的土地供应制度,可以借鉴香港的成功做法,实行土地批租与年租的混合体制,并配套建立一系列政策,改革和完善我省现行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李旺荣说,这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先确定一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试点,等条件成熟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