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8日讯(记者 李利) 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流行的那句“你幸福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过上了小康生活。然而,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沈小玲却用一份议案提醒了大家,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忘记弱势群体。
沈小玲已是一位老代表了。履职期间,她经常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对于我省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颇为了解。这次她领衔的议案就是希望我省能够加快制定出台《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使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能够更加规范。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由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等基本救助制度组成。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社会救助法,有关社会救助的内容分散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或许我们看到的弱势群体越来越少,但他们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过上了小康,就忽视了他们。”沈小玲说,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人人都有幸福感。《浙江社会救助条例》能够从法律层面保障我省社会救助事业的有效开展,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也能为老百姓提供一个稳定的安全预期,解除后顾之忧,消除他们对生活不确定因素感到的不安,增添幸福指数。
最后沈小玲告诉记者,在昨天下午的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表示,制定社会救助条例已经被列入了浙江2013年的年度立法计划,这意味着该条例有望在今年制定出台。